06月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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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份完整的资产评估报告包含哪些内容?

评估报告的内容  第十二条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 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九)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