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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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谐音商标“合法不合理”吗?

一、姓名谐音商标“合法不合理”吗?

有专家指出:姓名谐音商标目前“合法但不合理”。我国没有规定知名人物或形象“商品化权”,商标中谐音名人姓名的模仿行为合法存在是有条件的:非贬义性地对知名人物姓名进行谐音模仿,且有实际的商品、服务相联系,但是,商品广告作品中对名人作品或形象整体式模仿“误导消费者”者,完全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希望在民事法律立法上予以调整。主编阐述市场上利用姓名谐音商标成为不少商家别出心裁的“创意”,如贵州某厂出品的止泻药“泻停封”,中小学生书包里的“流得滑”牌字迹涂改液,“王小鸭”牌羽绒服,最近又传有人成功注册了“张艺谋”的谐音“张一摩”为日用化妆品的商标,并打算开价800万元予以转让。天津市不少户外广告牌上出现了“锅得缸”酒。为何谐音商标之风愈演愈烈?如此另类的商标的存在有无法律根据呢?资料姓名谐音商标

二、大城市禁摩究竟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

合理不合理分情况

首先是为何要禁摩

先不谈成因只谈现在

最重要的原则 如果一个决定会让我的工作量上升 那这个决定最好不做 如果一个决定让我的工作量减少 那这个决定在没有强力反对的情况下会被迅速推进

换句话说 人们会趋向于使自己的工作量减少 而你的行为不受各界监管时 你自然会想办法减少自己的麻烦

为啥按闹分配啊 还不是你坚持规定事更多 息事宁人嘛

换句话说 要是摩托车骑手每个人都贼能闹腾(指在法律上硬磕而不是马路飙车 毕竟据说各单位有被告指标 被告多了罚钱的)那禁限摩条例自然就算不上省事的举动了

2.摩托车天然的危险性

老生常谈了 但是如果安驾能强制成为驾照必选项就好了 增加收入且减少社会支出

3.陈旧的共识

出于第一项的缘故 各路媒体会集中报道甚至采取不实报道突出摩托车的不安定性(包含不安全以及诱使骑手危险驾驶)而由于长期的禁摩政策导致的摩托车企业缺乏公关资金 此处点名特斯拉 好歹摩托车骑手的命是自己作没的 反观特斯拉 命在别人手里握着可不大舒服吧

网图 侵删

再加上各类同学小时候啥亲人摔伤啊 抢包啊 飙车仔啊之类的 这自然是没得说了 如果您能接受自己拿90年代到世纪初的同职位的工资 那您提出这种理由是可以接受的 不然的话不要怪别人讲话不礼貌

4.内部分化

深圳这种特殊到一定程度的城市不谈 北京上海这俩有钱佬最多的地方均采用了分化阵营的方法 使有钱有闲爱搞事的主和没钱没闲的人最起码不能团结一致 甚至会互相举报 同时强调路权争夺 使全民都加入碾压底层骑手的行动中来

对比一下西安 国庆节去了 啥感受 摩托车真的少 比三环边的京b都少(京b不让进四环)甚至没啥人用于送外卖(这点不大懂 我感觉嘉陵70的综合使用价格低于电瓶车搭配第三方店铺换电)证明了摩托车的确是有钱佬的玩具 那么没啥钱的地方可以直接禁限 有钱的地方分化 配合地方的错误宣传 效果甚佳啊 难道4v骑摩托车的多 所以就把摩托车当刮民党对付? 但是刮民党起码还是烂到根里了 骑摩托车的可是实打实的给社会做贡献

图片来源于贴吧 侵删

原来太原还允许二冲程摩托车上路啊 这恐怕与国家政策不符吧? 莫不是要搞国中国? 人均那块笑了 有本事以后汽车不满载就罚款 那我不骑摩托车心服口服 就算是五菱宏光mini在单人驾驶时都不可能比摩托车占地小 最次摩托车可以单车道并排停放俩甚至仨 五菱宏光能办到?

合理不合理就说到这 各位见仁见智 提反对意见的 先举例子 然后看看例子是不是15年后的 驾驶员有没有本 车有没有牌 有没有超速超载

合不合法这个不好评判 毕竟基层都有巨大的解释权 而且法律是服务于 的管理的 所以管理层为了省事而制动法律是很稀奇的吗? 甚至不需要制定新的 人家掌握了解释权 那自然是合法的 毋庸置疑

三、生活中有哪些规则合法但是不合理?

恶意用硬币支付欠薪,只罚6000

这不合理,我认为应该算涉黑手段抗拒国家法律,直接抓起来关他几年才对

四、如何应对不合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维权指南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前,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理解。特别关注租金押金租期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自己明白每一条条款的含义和影响。

合同条款的合理性

一份合理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明显不合理或者违法的情况,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拒绝签署。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发现房屋租赁合同中存在严重不合理或者违法的情况,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可以通过联系当地的法律咨询机构或者律师来获取帮助,他们会针对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建议。

维权途径

一旦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在未签订或者违约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维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合同存在争议或者问题,需要及时采取行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的要求,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希望通过这些方法,您能更好地应对不合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帮助。

五、植树造林的谚语

植树造林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一种友善方式,也是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重要手段。不仅能美化环境,提升空气质量,还有助于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减缓气候变化等诸多好处。对于人类来说,树木是我们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我们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象征。在中国,植树造林也有许多流传已久的谚语,内含着丰富的智慧和哲理。

1. 一年树木,十年树人

这句谚语是告诉我们植树造林的过程不仅仅是为了让树木生长,更重要的是培养人们对环境和生态的意识。通过种树的过程,人们能够学习到关于自然的知识,了解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懂得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种下一棵树,不仅仅是为了风景,更是为了人类的未来。

2. 千树万树植树人,万树亿树种绿魂

这句谚语强调了个体力量的重要性,无论是植树者还是每一个赞同植树造林的人都是对环境做出贡献的植树人。一个人的贡献虽微小,但众人齐心,千树万树将会成为现实。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才能够实现万树亿树的目标,让绿色之魂遍布整个大地。

3.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这句谚语告诉我们,植树造林是一个耐心和积累的过程,毫不畏惧小的、微小的贡献。每一棵树的种植都是一次积累,每一棵树都是百年绿。如果我们不从小事做起,不从每一个个体的努力累积起来,那么就无法取得更大的成就。不要低估自己的力量,小小的贡献也有可能改变整个世界。

4. 一草一木皆有灵

这句谚语传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之道。我们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树木共同成长。每一草、每一木都有其生命力和价值,我们应该从尊重和保护每一个细微之处开始,让树木、花草在我们的环境中释放出美丽和活力。

5. 种树不求荫

这句谚语告诫我们种树不应该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是要着眼于长远和整体的利益。植树造林不仅仅是给自己和下一代营造美好的环境,更是为了整个社会、整个地球的可持续发展。不求个人荫蔽,而是追求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的幸福。

6.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这句谚语强调了植树造林的收益是经久不衰的。虽然一棵树从种植到长大需要时间,但每一棵树都将会成为绿色风景的一部分,为人类提供氧气、净化空气、保持水土等众多的好处。春天种下一粒种子,在秋季却能够收获万颗子,这是植树者的智慧和辛勤工作的回报。

7. 一叶落知秋,一树开时春

这句谚语传递了树木的生命力和自然界的规律。当一片叶子开始凋落时,我们就能够感受到秋天的到来;当一棵树开始发芽开枝时,我们就能够感受到春天的脚步。树木既是自然界的晴雨表,也是我们对季节变化的感知。通过仔细观察树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预测自然界的变化。

8. 感受大自然的呼吸

这句谚语告诉我们要去感受大自然的生命力和气息。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我们常常忽略了周围的自然环境。然而,当我们走进大自然,感受到清新的空气,听到鸟儿的鸣叫声,看到树木的枝叶摇曳,我们才能够真正与自然亲近,找回内心的宁静和平衡。

9. 节约用水,从小事做起

这句谚语强调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水是生命之源,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在植树造林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为树木提供水源,但我们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节约用水资源。从每一个小事做起,改变浪费用水的习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环保和可持续。

10.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这句谚语强调了自然环境对我们的重要性。绿水青山代表着美丽的自然景观,而这些自然景观对我们来说就是金山银山。只有保护好自然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平衡,才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美丽的环境也会为我们带来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带动经济的繁荣。

总结

植树造林的谚语里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哲理,它们告诉我们种树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和眼前的利益,更是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了整个社会和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每一棵树的种植都是一次积累和贡献,每一个个体的努力都是对环境做出的贡献。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节约用水开始,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美丽和可持续。

六、行政行为合法但是不合理,法院受理吗?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外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三是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才受理,不合理一般不予受理!

七、植树造林文案?

1、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植树节到了,愿你天天好心情,工作顺心事业成,一生幸福笑盈盈!

2、植树节为你种下三棵树:摇钱树为你带来滚滚财源,爱情树为你收获美满爱情,希望树带着你全部美好的愿望一起茁壮的成长!

3、好运非您莫“树”,事业如参天大树,直冲云宵;爱情如青滕缠树,永不分离;健康如千年古树,强而又壮。衷心祝您植树节快乐!

4、听!柳树在唱歌。看!桃花在跳舞。想享受和它们一样的快乐吗?那么请你往头上撒把泥土和肥料吧,可美容,可美味,植树节快乐!

八、植树造林成本?

植树造林中存在的问题 杨树、柳树,由于便于栽种、生长快,树冠面积大,在遮阳避暑、 防风固沙等方面的作用尚无法被其他树种替代, 至今一直是北方地区 的一个主要造林树种,也的确为增加城镇绿量、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 重大贡献。但是近些年来,随着这些树大都进入成熟期,杨柳大量飞 絮所产生的负面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其所造成的生物污染现已成为基 层绿化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杨柳飞絮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影响环境质量, 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漫天飞舞的杨柳飞絮常飞入行人的 眼睛、鼻孔,使人们感觉非常不适,特别是对那些容易过敏的人群, 接触飞絮可导致皮肤过敏,出现红疹和瘙痒等症状,严重时可刺激加 重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飞絮还可携带和传播病菌,导 致鼻、眼等处产生炎症。第二,对公共安全、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具 有一定的危害。飞絮常堵塞汽车水箱散热片使汽车易开锅熄火;可遮 挡行人、车辆出行视线从而影响交通安全;飞絮属于易燃物质,接触 明火极易导致火灾发生;此外,飞絮也会影响一些高精密度仪器的准 确性。三是杨柳飞絮是春季环卫一体化最头疼的问题。一方面是飞絮 很轻,扫过去便会飞起来,很难打扫;另一方面,刚刚打扫完一阵风 吹过来又是一层铺在地上,弄起来太费劲了。很多群众抱怨地上飞絮 无人打扫,风一吹就到处都是,其实不是不打扫,而是根本就打扫不 干净。 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给杨树柳树“节育”,避免柳絮杨絮满天飞。城市相关管理 部门,可以选择在杨树柳树等其他产生飞絮的树木未有产生花序时, 喷洒一定的无公害抑制性药物,使其无法产生花絮序。这样,既保留 了树木的原始自然形态,也让树木免受了物理上的伤害。对比物理上 的砍伐或是修剪,从一定程度上看,喷洒药物也降低了成本,节约了 资源。 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规划,适地适树,搞多树种绿化。各级政府可 以根据本地绿化实际情况, 改变过去单一选择杨树柳树为绿化树种的 方式,逐步选择樱花、百日红等树种绿化环境。这样,既能减少春季 杨絮柳絮的困扰,又可以形成靓丽的风景线。

九、农村收水费不合理没交进屋挖水管合法吗?

农村收水费不合理没交进屋挖水管不合法    农村收水费如果不合理没交水费  有人进去挖水管你就要进行阻止  然后找他协商   更何况是收水费不合理才不交的  他本来应该跟你协商的  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水费的问题  挖水管是极其不合理的行为

十、植树造林最高目的?

植树造林的最高目的是绿化祖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