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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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驻村制度?

一、如何评价驻村制度?

好处,1.经济上的实惠每天有100元的补贴;2.对于提拔的人有了基层经验;

坏处,1.离家比较远,可能存在饮食等问题;2.容易荒废一个人

二、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采购制度、配送制度、储存制度、结算制度?

河南省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监督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全省进一步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的采购配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根据省政府要求,依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分级监管工作机制 第一条 省级公开遴选招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包括具备相关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地区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的统一配送工作。第二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的配送企业;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省级中标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确定县(市、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配送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配送企业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自主选择配送企业。第三条 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实行省、省辖市、县(市、区)联动、分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省、省辖市、县(市、区)分级负责对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管,严格药品采购发票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组织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上开展采购配送活动;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以及配送企业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核查处理;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网上采购、货款返还、药品配送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临床使用全过程的监督,受理有关检举和投诉,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二章 配送企业综合评价体系 第五条 对开展基本药物和增补非目录药品配送工作的省级中标配送企业,按照《河南省基本药物统一配送企业综合评价指标》(见附件)从药品质量保障水平、药物供应保障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评价。第六条 省级中标配送企业的考核评价工作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地区的省辖市、县(市、区)共同参与。原则上考核评价工作每年一次。第七条省卫生行政部门对综合评价前10名的配送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综合评价后10名的配送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2年位于综合评价前5名的配送企业,在通报表扬的基础上,各地要优先选择,对连续2年位于综合评价后5名的配送企业,取消配送资格,连续三年不得参加省级配送企业招标。第三章 违约违规行为处理 第八条 各地在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活动中,发现有下述不良行为的,应及时报省卫生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报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纳入省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记录的“黑名单”数据库。各省辖市、县(市、区)根据药品采购配送分级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可参照制定相应管理处罚办法。第九条 生产企业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列入“黑名单”,取消中标资格,连续二年不得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2、恶意和虚假投标; 3、不按规定和时间保证药品供应; 4、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规定的药品; 5、不按规定给配送企业开具发票; 6、向采购人提供各种“回扣”以及向科室和个人提供“开单提成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7、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第十条 配送企业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列入“黑名单”,取消配送资格,连续二年不得参加省级配送企业招标;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2、不供货、不足量供货、不及时供货; 3、以非中标(入围)品种替代中标(入围)品种配送,或提供不合格的药品; 4、不按规定购货、开具销售发票; 5、不按规定进行网上采购配送活动(包括采购单响应、配送、退换货等); 6、向采购人提供各种“回扣”以及向科室和个人提供“开单提成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7、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约违规行为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1、不按规定程序选购药品; 2、不按规定零差率销售药品 3、在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范围外采购药品; 4、采购的基本药物品种、数量未按规定通过药品网上采购系统完成(包括发送采购单、到货确认、退货等); 5、恶意和虚假订购; 6、收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种形式的“回扣”、“违反规定的赞助”等违纪违规行为; 7、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第四章 长效督导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建立省、市、县各级长效督导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地执行国家和我省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对省级中标配送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三、一村一警制度?

所谓“一村一警”,就是从市县级治安、刑侦、交警等部门挑选适合和熟悉当地情况的民警进驻每一个行政村,实现“村村有警、月月见警”,把警力下沉到基层一线。

“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其目的是破解农村面积大、农业人口多,农村治安复杂、防范薄弱以及警力不足等造成的农村治安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把部分机关民警投放到农村,提高农村地区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1] [2]

在重点村建立警务室,由驻村民警入驻,辐射周边村;在普通行政村设立警务联系点,从机关和派出所抽调民警包村联系;驻村和包村民警分别在自然村建立治安中心户、在农户中建立信息员,形成以驻村民警为中心,包村民警为补充,村组干部为纽带,农村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的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实现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全覆盖。

工作职责

一村一警的驻村民警有四大工作职责:

1、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了解群众的呼声;

2、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3、全面彻底摸排调查,及时掌握维稳信息;

4、广泛延伸警务触角,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四、村食堂管理制度?

所谓的村食堂管理制度是指对村级集体用餐单位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村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应该有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2. 财务管理制度:村食堂应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收支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应该建立完善的账目和财务报表,定期进行审计,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3.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村食堂应该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应该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培训服务人员,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4.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村食堂应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监督。应该定期进行清洁卫生,保持环境整洁,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5. 安全管理制度:村食堂应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应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食堂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6. 人员管理制度:村食堂应该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和培训。应该制定员工职责和工作规范,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以上是村食堂管理制度的主要方面,具体的管理制度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村食堂的监管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食品的质量安全。

五、脐橙果园春季管理制度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将和您分享关于脐橙果园春季管理制度的专业知识。无论您是果农还是对果园管理感兴趣的读者,本篇文章将为您提供有关脐橙果园管理的详细信息。

脐橙果园管理的重要性

脐橙作为一种广受欢迎的柑橘类水果,其果园管理对于提高产量和果实质量至关重要。春季是果园管理的关键时期,因此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非常重要。

1. 清园与杂草处理

春季是果园进行清园和杂草处理的最佳时机。首先,清除残留在果树周围的落叶和干枝,以减少害虫和病菌的滋生。之后,进行杂草处理,除去竞争养分的杂草,保持果树的生长环境清洁。

2. 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春季是脐橙果树生长的关键时期,因此及时进行施肥非常重要。选择适宜的有机或化学肥料,并按照建议的比例进行施用。同时,注意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根据果树的生长情况,喷洒合适的农药,有效预防和控制果园中的病虫害。

3. 水源保证

脐橙生长需要充足的水源。在春季管理中,要确保果树能够获得足够的水分。根据气候和土壤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灌溉方案。避免过度或不足的灌溉,以维持土壤湿度合适的水平。

4. 树体修剪与疏果

春季是进行树体修剪和疏果的最佳时期之一。通过修剪,可以控制树形,促进新梢的发出和果实的分布。同时,进行适度的疏果可以减少果实过密引起的竞争,保证果实的养分供应和发育。

5. 病害监测和预防

在春季管理中,要密切关注果树的病害情况,并及时进行监测和预防。常见的脐橙病害包括黄龙病、炭疽病等。通过定期巡视果园,及时发现病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病害对果树的损害。

6. 保护生态环境

果园管理不仅仅关乎产量和品质,也要关注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春季管理中,要避免滥用农药和化肥,选择环保的防治手段。合理利用农业废弃物,加强果园的环境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7. 定期记录和总结

春季管理是果园管理的一个重要节点,因此要进行定期记录和总结。记录果树生长情况、施肥和防治情况等,可以帮助果农更好地掌握果园管理的效果,及时调整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果园管理水平。

总结

脐橙果园春季管理制度是保证果园高产高质的关键。清园、施肥、病虫害防治、水源保证、树体修剪与疏果、病害监测和预防、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定期记录和总结等是春季果园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果园的健康生长,最终实现丰收。

六、村集体经济财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财务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如上公开栏张贴、电子触摸屏、发放资料等)和程序告知全体成员,并由全体成员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管理行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其财务活动情况及其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代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财务公开资料,并指导、帮助、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财务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具体任务一般由财会人员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开。

七、村卫生室行风工作月报制度?

有制度因为村卫生室是乡村医疗的重要一环,为了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健康,很多地区都实施了行风工作月报制度。行风工作月报制度要求村卫生室每个月撰写工作月报,详细记录各项工作情况和服务效果,并及时上报给上级管理机构,以便监督和指导。通过这种制度,可以促进村卫生室的正常运作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同时也方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基层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行风工作月报制度的实施需要配合完善的考核机制,保证其执行效果。

八、村股权确认有什么规章制度?

改革开放后,,农民地位得到提升,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在我国,也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那么农村股权确认成员原则是什么呢接下来就来为大家详细说明。

  一、农村股权确认成员原则是什么

  改革试点中,要探索在群众民主协商基础上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二、农村土地股权证有什么用

  以合法土地使用权参股而获得相应股权的证书。土地股权证是股东享有股权收益分配的依据。

  股东遵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迅速腾空有关条款,享有众多创造权利,承担义务。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但不得退股提现。

  股权证书不准作为其他证书使用空间,遗失需及时报失,并申请补办手续。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

  三、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哪些内容

  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

  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同于工商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要体现成员集体所有和特有的社区性,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

  以上就是为大家详细说明的关于农村股权确认成员原则是什么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得知为了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九、小岗村18户实行什么制度?

1978年11月24日深夜,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在一纸分田到户的“秘密契约”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这是一份把集体土地承包到户的“大包干”契约,也是一份干不成就要掉脑袋的生死状。村民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这个举动从此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

十、村卫生室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基层单位,由乡(镇)卫生院设点、乡村医生或有执业医师(助理)资格的个人承办。接受当地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依法服从特区卫生局和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能是: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为群众健康服务的方向。

(二)村卫生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医疗操作管理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服务,不准超出卫生局许可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准违反诊疗操作常规和其它有关规定。

(三)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卫生和防病治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开展计划免疫接种、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宣传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四)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公共卫生信息、疫情、出生及死亡的收集、统计并上报。

(五)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 执业规则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

(二)村卫生室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的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三)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必须获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有独立的静脉输液观察室及观察床。

(四)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服务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必须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疫情有报告。

(五)村卫生室应运用中、西医药两种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提供巡诊和上门服务,开展农村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

(六)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药品由卫生院统一采购,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不得销售精、毒、麻药品。购进的药品必须有购进记录。

(七)村卫生室严格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处置与管理。实施安全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八)村卫生室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深埋并做好登记。

四、监督管理

(一)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考核等进行监督管理。

(二)乡村医生应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进行的规范化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接受培训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执业注册与再注册的依据之一。  

(三)村卫生室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必须建立医疗文书书写制度、医疗安全制度、安全注射制度、消毒隔离制度、药品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计划免疫工作制度、妇幼工作制度、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四) 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投入的资产。对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劳务补助。

(五)村卫生室负责保管和使用政府配置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