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
0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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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情况由谁抓拍?

一、交通违法情况由谁抓拍?

交通违章电子眼抓拍的,是不会直接扣驾驶证的分的,是在处理违章时,扣违法行为人的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二、违法生育包括哪些情况?

"违法生育"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 (二)重婚生育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育的; (三)按《条例》规定不得生育第二个子女而生育的; (四)未达到法定生育间隔期而生育的; (五)生育第三个(不含依法生育第一个子女时是多胞胎;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时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并丧偶,另一方无子女,依法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或第三个以上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不符合生育规定条件而生育的; (七)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三年内不得生育而生育的; (八)违反《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当事人不再批准其生育而生育的; (九)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或者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申请批准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

三、如何举报土地违法情况?

如果是违建违法占地可以去国土部门举报,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  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  

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②、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④、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⑤、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  

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  

⑦、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况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规定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没有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仍可以对劳动合同进行解除。本文将介绍一些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形。

1. 劳动合同双方达成一致

雇主和雇员可以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愿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例如,雇主和雇员可能发现他们之间的工作关系已经不再适合或是不可调和,双方一致决定解除合同是合理的。

2. 劳动合同违约

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例如,雇员不按时完成工作、泄露商业机密或违反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等行为都可以构成劳动合同的违约。

3. 劳动合同涉及犯罪行为

如果雇员从事犯罪行为,如盗窃、敲诈勒索、受贿等,雇主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法,因为犯罪行为本身违反了法律。

4. 劳动合同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如果合同无法在这些情况下继续履行,雇主和雇员有权解除合同。

总结

尽管通常情况下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没有达到这些条件也可以解除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并且需要进行必要的程序和文件的办理。雇主和雇员都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劳动关系的正常运转。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对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况有更清晰的了解。如果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方面遇到困惑,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五、如何判断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情况?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法律约束关系,双方都有权力和义务。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发生。那么,我们如何判断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情况呢?下面将从法律的角度为您解析。

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解除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并且合法、合理。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解除不符合相关法规,即违法解除,会对违法一方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违法解除情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或雇员在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 合同约定不明确: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如果合同内容过于笼统,没有明确约定违法解除的情况,导致劳动关系无法解决,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将会被视为违法行为。
  • 无正当解除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正当事由。如果雇主或雇员在没有正当事由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因个人偏见、私人利益等原因,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 未按程序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包括书面通知、解除协商等。如果雇主或雇员不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违法解除的后果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对违法一方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于雇主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支付赔偿金、恢复劳动关系等法律责任;对于雇员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会面临索赔、恢复劳动关系等法律维权途径。

总结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或雇员在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合同约定不明确、无正当解除事由以及未按程序解除都可能构成违法解除的情况。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来说,都有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请确保合法、合理,并遵守相关法规。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为您解决有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疑问,为您在职场中遵守劳动法提供一定的参考。

六、什么情况鸣笛属于违法行为?

4种鸣笛罚款行为1、遇行人过横道时鸣笛2、遇其他车辆变道或其他有碍自身通行时鸣笛3、遇其他车辆起车、行车缓慢的催促鸣笛4、车没停稳先鸣笛揽客 注: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文明礼让的驾车习惯才是杜绝乱鸣笛行为的最佳选择。也是避免被罚款的最佳行为。

七、征地会遇到违法建筑的情况,这种时候违法建筑是否会获得赔偿?

对于违法建筑的性质认定,除了考虑相关法规的出台时间外,还要考虑到建筑物形成后将持续存在,该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行为,不能笼统地以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认定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行申1214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碧峰岭养殖场。住所地: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灵苑村。

经营者:黄金娟,女,1978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生华,男,1966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系碧峰岭养殖场职工。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杭州市富阳区富阳镇桂花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吴玉凤,该区人民政府区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住所地: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胥口村85号。

法定代表人:丁大勇,该镇人民政府镇长。

再审申请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碧峰岭养殖场(以下简称碧峰岭养殖场)因诉被申请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胥口镇政府)城建行政赔偿及行政复议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浙行终158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碧峰岭养殖场以农业设施建设为备案制而非审批制、涉案建筑物属于合法建筑等为由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一、二审判决;2.指令再审或提审本案,并支持其赔偿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是涉案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

首先,被强制拆除的建筑物共计30处,碧峰岭养殖场在一审庭审笔录中自述2000年之前有养鸡场4处,2006年之后陆续建设其他建筑物,2008年之后建设的最多,其中2010年建造9处,2012年建造5处。对于2010年之后建造的部分,一审法院认定此部分建筑物系根据富阳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经申报获准后建设并经指定的行政机关验收通过,依据对政府机关的信赖原则,该部分建筑不宜认定为违章建筑并无不当,继而根据《富阳市现代农业精品园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富阳市“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载明的投资额,认定该部分的损失额为87.55万元亦无不当。

其次,对于其他部分建筑物性质的认定,除了考虑相关法规的出台时间外,还要考虑到建筑物形成后将持续存在,该行为不同于一般的行为,不能笼统地以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认定其性质。就本案而言,虽然《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被国土资发〔2014〕127号废止)、《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最早出台时间为2007年,不能笼统地根据前述规定认定涉案建筑物系违章建筑。但是考虑到涉案建筑物的主体部分系2006年至2010年形成,其中2008年之后最多,横跨前述文件的出台时间2007年,且治理养殖场涉及环境保护这一根本问题,故该部分建筑物的性质介于合法与违法之间,对其酌情补偿即可。

再次,关于碧峰岭养殖场提出的“拆一补一”异地新建或者补偿500万元的主张。经审查,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等四部门关于支持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可按照“拆一补一”异地新建的规模养殖场,是已由农业、国土、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但因规划调整确需关停或者拆除的规模养殖场。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看,本案养殖场的绝大部分建筑物并未经过审批和验收,故该主张缺乏依据。

最后,对于碧峰岭养殖场提出的室内物品损失问题,复议机关已经认定,胥口镇政府强制拆除时,既未依法定程序通知公证机构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到场见证,亦未在强制拆除前对涉案建筑物内相关物品逐一核对、清点与登记造册、并运送他处存放或者就上述物品与碧峰岭养殖场办理交接手续。据此,室内物品的损失情况系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由被告就损失情况承担举证责任。一审法院在未充分释明的情况下,迳行以碧峰岭养殖场未提供损失细目为由,告知其另案主张并驳回本部分的诉求,既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亦违背了法律规定。但鉴于碧峰岭养殖场已经另案对该部分损失提起诉讼,对此问题指正即可。

综上,对于建筑物性质的认定,不宜笼统地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处理,涉案建筑物的具体形成时间无法彻底查清,导致其性质介于合法与违法之间,应当予以适当补偿。考虑到胥口镇政府和碧峰岭养殖场在2020年6月已经以(2019)浙0111行赔初6号行政调解书的形式达成和解,胥口镇政府同意补偿29万元,另行批地建设养殖场,碧峰岭养殖场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的实体争议已经得到解决,故本案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碧峰岭养殖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胥口镇碧峰岭养殖场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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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飞单什么情况下才违法?

飞单,实际上是业务员构成职务侵占的行为,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有媒体报道,宁波一家外贸企业的业务员俞某在其37岁生日的前一天,等来了宁波镇海区法院的刑事判决:因职务侵占罪且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并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在三年时间内,俞某利用非法手段,共侵占公司与国外客户之间的货物差价折合人民币60.8万元。据了解,这是宁波市法院首次以这一罪名,对外贸企业业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以玩“飞单”等手段非法获取利益的行为作出惩处。

九、哪些情况不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当你从事个体经营时,当你自谋职业时创业时,或者从事一些,与社会管理无关的一些工作时,均不需要开无犯罪证明

十、做了笔录主动交代违法情况能免予处罚?

做了笔录主动交代了违法事实情况一般是不能免予处罚的。当事人协助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案件配合调查,这是当事人的义务。

当事人在案件调查阶段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行政执法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的时候可以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