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驻村队员感言?
我作为一名新任的驻村队员,我感谢上级领导给予我的信任和肯定,我一定在这个驻村工作队的带领下取得更大成绩,感谢领导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一定作为一名新的驻村队员,在村子里把自己的工作完成的更加出色,让村民们对我更加满意
二、驻村队员轮换感言?
我是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干部,今年7月份开始乡村振兴工作,要求驻村工作队干部轮换,因为这次新派的驻村工作干部年龄不能超过55周岁,因此我不能参加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了。在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以来,我已经适应了农村工作,与村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有很多产业项目正在谋划中,很多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建设中,带着不舍我离开了村里,希望新的驻村工作队能够干的更换好,希望我驻过的村一年比一年好。
三、驻村队员怎么评职称?
驻村队员和其他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在职称评定上条件、要求、程序都是一样的,首先是本人向单位进行申报,并提供职称评定相关的必备材料,然后单位在你自备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你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审核,最后通过职称考试合格即可。
四、驻村队员新年祝福语?
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谨代表在镇陈家沟村驻村工作队,向陈家沟村父老乡亲、村支两委、社会支持的各界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新年祝福!
五、广西驻村队员职称评审政策?
评定标准:根据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评定办法,主要以工作业绩为依据,同时考虑学历、学位、职业资格、专业技术等因素。
评价内容:包括村民满意度、脱贫攻坚、农村社会治理、扶贫、农村经济发展等。
评定等级: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等级。
评定程序:自愿参加评定,需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最终由自治区职称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和授权。
六、驻村队员岗位职责廉政风险
在我国扶贫工作中,**驻村队员**是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一支力量。他们身负着振兴贫困地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使命,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和责任。本文将就**驻村队员岗位职责**中的**廉政风险**问题展开讨论。
驻村队员岗位职责
作为扶贫工作的一线执行者,**驻村队员**需要承担多方面的工作职责。首先,他们需要深入了解当地的贫困情况,制定合理的扶贫方案,并指导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其次,**驻村队员**需要协调相关部门资源,推动项目的实施和落地,确保扶贫政策得以有效落实。此外,他们还需要积极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增强当地群众的脱贫信心和决心。
廉政风险
然而,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驻村队员**也暴露出一些**廉政风险**。首先,在扶贫工作中涉及资金和资源的分配,一些人可能会利用职权之便谋取私利,甚至存在贪污腐败的风险。其次,一些**驻村队员**可能在处理项目和资金时出现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导致扶贫工作的不公正性和不透明性。此外,一些**驻村队员**还可能与当地企业、个人发生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损害了扶贫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防范措施为了有效防范**驻村队员**的**廉政风险**,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首先,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监督制度,加强对**驻村队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其可能存在的问题。其次,加强对**驻村队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廉洁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其遵守扶贫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纪律。
此外,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公开透明度,让社会公众能够监督扶贫工作的整个过程,降低**廉政风险**的发生几率。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为**驻村队员**营造廉洁清廉的工作环境。
结语
扶贫工作关乎民生,也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驻村队员**,应当牢记自身使命,不忘初心,带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同时,也要时刻警惕**廉政风险**的存在,加强自身修养,做一名廉洁清廉的扶贫工作者。
七、广西2021驻村队员轮换时间?
在2-3月份。目前脱贫攻坚已经全面胜利,转入乡村振兴工作了。
八、甘肃2021驻村队员选派办法?
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 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生力军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 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坚持省级统筹、分 级负责原则,重点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和乡镇属地责任,形成 上下贯通、运行高效、落实有力、富有成效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 长(以下简称“村第一书记”),按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人员选派
第四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选派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 头,扶贫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 位一般按照个人自荐、组织推选、单位党委(党组)审核、 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把关的程序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员。
第五条 选派驻村帮扶的干部,应当政治素质好、工作 作风实、综合能力强、热爱“三农”工作,一般为优秀年轻 干部或者年轻后备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村 第一书记人选应当有两年以上党龄和工作经历。
第六条 县(市、区)党委政府科学组建驻村帮扶工作 队,根据驻村帮扶干部资源和贫困村实际,统筹整合工作力 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队全覆盖。非贫困地区和全 面完成脱贫攻坚的贫困地区,可以逐步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重点村选派驻村帮扶工作队。
第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 选派干部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 每期驻村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第八条 实行驻村期满轮换制度,坚持撤回一人补充一 人。人员轮换时正在接受脱贫退出考核验收的,轮换工作顺 延至考核验收结束后进行。村第一书记轮换时,设置15天 左右交接过渡期,工作顺利交接后原第一书记方可离岗。
第九条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员驻村期满正常轮换或 者驻村期间因身体、家庭或者其他特殊困难确需调整的,由 派出单位党委(党组)按程序与派驻地县(市、区)党委 组织部门沟通,向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书面请示,经研究 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十条 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 系转到所駐帮扶村。
村第一书记由派驻村所在乡镇党委任命,一般不挂任 县、乡领导职务。
第十一条 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脱贫退出后驻村帮扶 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能削弱。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后,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接续进行驻村帮扶 工作。
第三章职责任务
第十二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履行脱贫攻坚帮扶责 任,全面参与村内脱贫攻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指导协助 村“两委”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督促落实“四议两公 开”和村务监督等制度。
第十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县委统一领导和乡镇党委 直接领导下,主要协助指导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具体工 作中当好"六大员”:
(一) 脱贫政策“宣传员”。主要是宣传中央和省委强 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重点宣传“两不愁三保障”相关政 策,特别是要到户到人宣传贫困人口脱贫6项指标和贫困村 退出4项指标,让群众掌握脱贫政策、理解支持脱贫攻坚 工作。
(二) 村情民意“信息员”。主要是遍访贫困群众,对 还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至少每月走访一次,掌握思想动 态、了解家庭困难、知悉所想所盼、调处矛盾纠纷;以村为 单位,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诉求,报告村级 无法解决的事项,提出推进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
(三) 脱贫攻坚“战斗员”。主要是指导和参与贫困人 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协助做好“两不愁 三保障”冲刺清零,逐村逐户排查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 疗、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协助落实“七 个一批”精准扶贫到村到户项目;督促完善落实“一户一 策”脱贫计划。
(四) 资金项目“监督员”。主要是参与金融、交通、 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到村到户资金项目的 进村落地和组织实施,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落实村务公开 制度,督促村“两委”对涉及脱贫攻坚的资金项目及时进行 公开公示,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职能。
(五) 农民群众“服务员”。主要是全面了解掌握本村 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协调做好解疑释惑、情绪疏 导、化解矛盾等工作;经常走访关心五保户、残疾人、空巢 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 际困难;指导开展民事领办、代办等工作,打通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
(六) 乡村治理“指导员”。主要是帮助建好农村基层 组织,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持续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 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培 养党员致富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第十四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任 务,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 活富裕”的总要求,由各地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村第一书记负责 制。村第一书记负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 排、督促落实,并对队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六条村第一书记协助乡镇党委抓好村“两委”班 子建设、后备干部培养,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组织驻 村帮扶工作队落实帮扶任务,并负责汇报情况、衔接工作、 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 乡镇党委、村“两委”全力支持驻村帮扶工 作队的工作,妥善处理驻村帮扶工作队与村“两委”班子关 系。村“两委”主动接受驻村帮扶工作队对脱贫攻坚工作有 关重大事项的指导和监督;驻村帮扶工作队紧紧依靠村“两 委”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科学精准的工作指导,形成有 效工作合力。
九、广西2021驻村队员选派办法?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桂组通字〔2021〕23号)精神,脱贫攻坚战已经取得全面胜利,我校需选派8名党员干部担任新一轮全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其中1人担任工作队队长,6人担任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1人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原则上任期2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要求
(一)工作队员人选要求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工作能力强,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我校在职在编干部;有意留任的工作队员可优先考虑。
(二)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人选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二、选派程序
本次选派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选派办法如下:
(一)各单位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报名。
(二)校党委根据报名情况研究提出推荐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
(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将学校推荐的人选派驻到相应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点。
三、有关要求
(一)选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是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工作,认真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报名参加选派。
(二)选派期间,工作队员的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除晋升定级外,其原工作岗位、职务以及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福利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发放。派驻基层工作的经历存入个人档案。工作队员中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要转至所派驻的县乡村。
(三)选派期间,所有工作队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所在单位不再安排工作队员其他工作任务。
(四)专任教师报名参加选派的,须将报名表提交人力资源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十、驻村队员必须是党员么?
组织部门没有对驻村工作队队员是否是党员有原则性要求,只是对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党员有硬性要求。驻村工作队员主要是开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点负责排查返贫情况,防止大规模出现扶贫现象,协助农村谋划产业项目,帮助村民致富,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等,因此对驻村工作队队员没有必须是党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