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人员怎么参与援疆?
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参与援疆:
1. 通过志愿服务机构参与援疆服务。国内许多机构都设有援疆志愿服务项目,比如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红十字会等,可以通过这些机构了解援疆机会并参与到援疆服务中。
2. 通过调校工作等渠道前往援疆。事业单位人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或相关政策安排调派到援疆工作,提供各种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3. 通过提供资源支持等形式参与援疆。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提供资金、物资等资源形式支持援疆,如通过向援疆地区捐赠教材、实验器材、医疗设备等帮助当地有需要的人群,让援疆工作不孤单。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援疆工作涉及到当地的教育、文化、资源、环保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在受益地区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进行。如果您想参与援疆工作,请务必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并在当地政府和志愿服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二、基础验收建设单位需要哪些人员参与?
基础验收建设单位的人员一般需要有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参与。
三、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是否可以参与项目招标?
1 可以参与项目招标。2 因为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虽然不是编制人员,但是依然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能力参与项目的申报和执行。3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临聘人员如果想要参与项目招标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如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等,具体可根据项目招标要求进行甄别。
四、公职人员是否可以植树造林?
公职人员当然可以植树造林咯,植树造林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仅美化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增加森林覆盖率,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公职人员不仅可以植树造林,而且更应该带头植树造林,给普通老百姓做好表率。
五、采购人员是否参与验收?
采购人员不参与验YR。物资采购到货检验签收的一般流程: 采购员负责采购订货且跟踪到货情况。供应商货到后,由仓库通知品管部验收,验收结束后开具检验报告,仓库凭合格检验报告开具入库单签收,入库单其中一联反馈采购员。
当遇到检验不合格时,由品管部通知采购员退货或让步接收。
如设备等特殊物资采购到厂,由采购员通知设备部开箱检验,需要调试时由设备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安装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部门,设备科建立设备台账进行管理。
六、审计人员能否参与采购?
审计人员是对参购人员及工作进行审核监督的岗位,所以审计人员只负责审计,不能参与采购,采购由专门的采购部门进行。
七、参与询价的单位能否参与投标?
可以,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招标人的招标项目投标,也可以参与采购人的询价采购,因为询价采购和招标采购是两个不一样的项目,虽然供应商是一个单位,但不违反规定和纪律。
同一个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同一采购人的若干个询价采购或者招标采购,只要供应商有实力即可。还有一个供应商不可能同时中标。
八、单位如何参与平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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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去年底,省综治委对部分成员单位履行综治暨平安建设责任书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近日又安排综治委委员对2008年履职情况进行了书面述职。从考核和述职情况看,省直政法部门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较好地发挥了综治暨平安建设主力军作用。同时,综治委其他成员单位也结合各自职能,参与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为切实形成综治暨平安建设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良好局面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省纪委监察厅领导对综治工作高度重视,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青海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维护稳定工作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以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委组织部结合深化农村牧区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做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骨干和模范。
省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开展“平安青海”建设宣传工作的意见》,对各地、各新闻单位做好综治暨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青海日报社充分发挥发挥《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以及其它各子报的舆论宣传作用,不断改进宣传报道,精心策划,开设相关栏目,推出系列报道、综述和评论,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青海”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省总工会坚持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搞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切入点,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困难职工,指导职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使一些突出的劳资纠纷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从源头上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团省委充分发挥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以中小学校园为平台,以法制教育、法律援助为内容,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全面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重点加强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省妇联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手册》和《青海省“平安家庭”年度考核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省发改委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前期调研工作,避免因了解掌握情况不充分,造成政策出台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或使群众利益受损,防止由此而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
省经委围绕“平安企业”创建目标,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企业的安全运营。
省教育厅在狠抓“平安校园”各项措施落实的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落实“法律进学校”的指导意见》、《全省中小学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等,不断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厅长更阳在对班玛县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要坚持以基层政权基础建设为重点,把促进综治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把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建设与综治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分类指导,加大帮扶力度,切实推动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结合我省各地实际,不断加大对综治经费的保障力度,从2005年到2008年,我省将本级综治平安建设专项经费逐年提高,建立了随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综治经费的保障机制。
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军转干部安置和企业军转干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严格按照《社保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社保,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对涉及劳动保障的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抽调6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综治联点的黄南州尖扎县开展了以“藏族和汉族谁也离不开谁”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既加深了成员单位与联点地区的感情,又推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在基层的有效落实,达到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创平安的目的。
制定下发了《青海省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检查方案》、《交通厅关于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平安大道”建设工作的通知》等,加大对全省道路盲点的综合治理力度,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
紧紧围绕“平安文化市场”创建活动,狠抓了网吧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的通知》,开展了严打网吧违法违规行为和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打击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净化了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规范了全省文化市场,确保了文化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
从维护医患双方权益、减少医患矛盾的角度出发,成立了卫生、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宣传等部门参与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健全规范医患纠纷处置机制,增进医患双方的理解,较好的预防和减少了医患纠纷的发生。
结合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积极在基层推广以“三图三册、房东台帐、合同管理、分片包干”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居住地管理新模式,将管房与管人相结合,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延伸到居民小区、房屋出租户、街头店铺、集贸市场和企业厂矿,较好地实现了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服务和管理。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传媒优势,加强维稳、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及综合治理先进典型事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知晓率和参与率。
认真做好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局长侯碧波在对联点的德令哈市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时,对基层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筹措资金,为德令哈市综治办和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购买了8台内存大、性能好的计算机设备,改善了德令哈市基层综治机构的办公条件。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平安商(市)场”建设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平安商市场”建设的通知》和《“平安商(市)场”考评及动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对全省开展“平安商(市)场”创建活动作出全面部署和统一规范。
自觉把净化出版物市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综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不断加强对学校周边书报刊销售点的检查和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报刊市场环境。
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对每件群众的初信初访事项做到专人负责、一办到底、“一条龙”办理,有效促进了各类信访问题的解决。
建立了“平安景区”创建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主管部门、景区法人在创建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形成了省局督导、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企业组织实施、部门具体落实的四级责任机制。
青藏线安全运输保卫工作实际,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把责任落实到站段、车间、班组、职工岗位,全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了青藏铁路的安全运营。
九、单位会计能否参与采购?
正常情况下是不能的,会经纪律不允许单位会计参与采购,因为这会为做假帐提供机会,甚至导致集体性造假,侵吞单位财物。
十、法制审核人员能否参与执法?
法制审核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身份的具有警官证的,都可以参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