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木采伐全部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理林木采伐证需要以下资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林木权属证明;
3.申请林木采伐更新内容;
4、集体林木采伐有关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提供村代会记录);
5、法人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标准是:个人、集体林木收取林木价值6%育林基金;国有林木10%育林基金。
二、林木采伐指标如何确定?
主伐是森林采伐中一种主要的采伐方式。因其主伐方式的不同,确定采伐量的方法也不同。同龄林通常采用皆伐或渐伐作业方式;异龄林通常采用择伐作业方式。在确定年伐量时,根据作业方式不同分别计算采伐量。
同龄林年伐量的确定
确定同龄林的合理年伐量既是确定森林经营单位的木材产量,也是调整经营单位内森林结构的重要手段。对现实林主伐量计算,要从技术方法上分为面积控制法和材积控制法。
(1)面积控制法
同龄林理想的森林结构是要求轮伐期内各龄级的面积相等。因此对现实同龄林的调整,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各龄级不合理的面积分配。采伐量根据面积计算和控制,是同龄林实现森林调整的具体手段和方法。从林业生产实践来看,根据面积控制伐区也较按材积控制伐区简便。
面积控制法要求先汁算和确定年伐面积,再按年伐面积再计算和确定年伐蓄积。而在现实林中,同一经营类型中的森林蓄积不但与年龄有关,还与疏密度及立地质量等相关。若每年都按年伐面积拨交伐区,实际采伐所得年伐蓄积必然与计算的年伐蓄积不等。
从经营要求上看,期望通过面积来调整龄级结构,因此面积是主要调整对象,但从木材生产看,要根据采伐蓄积完成生产任务,所以,应结合材积控制法进行年伐量的计算。
(2)材积控制法
应用材积控制法是弥补面积控制法中年伐蓄积不稳定的缺欠。它的特点是期望在轮伐期间有等量年伐材积,并用材积控制年伐面积。采用材积控制法,影响年伐量的因子有现实林的蓄积量与生长量。
三、商品林林木采伐标准?
森林法》第五十五条明确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四、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林木采伐规程:
(一)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三)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五、无证采伐林木量刑标准?
目前对于无证采伐林木量刑标准有如下: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
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适当标准。盗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六、园地上采伐林木办理采伐证么?
原地上采伐树木,是需要向林业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办理林业树木砍伐证的。因为,根据林业树木采伐的有关规定,除了农村宅基地上的树木采伐时,是不需要办理采伐证以外,其它在耕地,园地,山地,沟渠路道等在采伐树木时,都是要依法办理采伐证,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后,才能采伐树木的。否则,就是违法采伐树木行为。
七、林木采伐管理条例?
2019年新修订的森林法第五十五条 采伐森林、林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实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建设护林防火设施、营造生物防火隔离带、遭受自然灾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二)商品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
(三)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禁止采伐。但是,因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森林防火、维护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遭受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必须采伐的和实验区的竹林除外。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八、采伐林木有什么要求?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九、林木采伐三要素?
保证绿化空间,伐后补植;采伐有利用价值的成材林木;必须申领采伐证件。
十、非法采伐林木立案标准?
非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立案标准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造成林木采伐数量超过十立方米;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林木被滥伐二十立方米以上;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