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地怎样举报?
首先,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因此如果是个人或者非土地主管行政单位发现了违法占地行为行为,都有权向县以上土地主管行政单位提出检举和控告。因此,你是有这个权利进行检举的。其次,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你所在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违法占地。最后,你可以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违法占地查处申请或是向其提供线索,方便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二、什么叫非法占地?
非法占地,是指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中国土地由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统一管理,使用土地均应依法定程序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方能占用土地。凡是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占用土地的,都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非法占地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
(2)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
(3)超过批准的用地数量多占土地;
(4)经无审批权的单位或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5)经越权批准占用土地。对非法占地者由土地管理机关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国营单位非法占用土地的要并处罚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的,还要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三、如何举报非法占地?
说的特别认真,我打过了就是没有人来调查
四、企业占地和非法占地的区别?
企业占地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合法用地。非法占地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
五、2021年非法占地罚款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犯罪对象包括:耕地、林地、草原等。
根据2000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构成本罪。
根据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
(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2]15号
(2012年10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8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1月22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破坏草原资源犯罪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此类刑事案件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
(一)开垦草原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木的;
(二)在草原上建窑、建房、修路、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剥取草皮的;
(三)在草原上堆放或者排放废弃物,造成草原的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的;
(四)违反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种植牧草和饲料作物,造成草原沙化或者水土严重流失的;
(五)其他造成草原严重毁坏的情形。
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四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二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一)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八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四十亩以上草原被毁坏的;
(三)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草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万元以上,或者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第四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草原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煽动群众暴力抗拒草原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以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行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定罪处罚。
第六条 多次实施破坏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处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定罪处罚。
第七条 本解释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和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
六、废弃大坑属于非法占地吗?
不属于。1.农村废弃大坑的性质土地是村集体土地,农村的大坑如果没有划给村民作自留地的,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
2.农村的大坑,有的地方也叫水塘,一般是由于若干个河沟常年冲刷或挖土而形成如果村民没有和任何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就直接将这些废弃的大坑填平使用,这样的行为是属于私占公共财产,即使这些废坑是在自己家房前屋后,如果是自然坑且存在耕地(农用地),进行整理并占用为其它用途,则涉嫌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反之,原属于坑不存地农用地,进行整理占用不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
七、河北省非法占地举报方式?
12336
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
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自2021年4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12336自然资源举报咨询电话停止运行、12336自然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公众号不再接收举报。[1]
八、非法占地埋坟找哪个部门处理?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非法占据霸占地方的词语?
1、鸠占鹊巢
【拼音】: jiū zhàn què cháo
【解释】: 比喻强占别人的住屋。
2、坐享其成
【拼音】: zuò xiǎng qí chéng
【解释】: 自己不出力而享受别人取得的成果。
3、不劳而获
【拼音】: bù láo ér huò
【解释】: 自己不劳动却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
4、坐收渔利
【拼音】: zuò shōu yú lì
【解释】: 比喻利用别人的矛盾而从中获利。
5、无功受禄
【拼音】: wú gōng shòu lù
【解释】:没有功劳而得到报酬。
6、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拼音】: táng láng bǔ chán,huáng què zài hòu
【解释】: 比喻目光短浅,只想到算计别人,没想到别人在算计他。
十、农村遇上非法占地向哪个部门举报?
向国土资源所,局,厅举报,请拔打全国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免费举报电话12336。
由你所在的县或市国土资源局接听并负责处理,打到外地号码前加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