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产业联盟办法
近年来,湖南省一直积极推动产业联盟的建设和发展,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区域产业集聚和优化布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湖南省产业联盟的发展,湖南省政府近日正式出台了《湖南产业联盟办法》。本文将从政策背景、办法内容和意义三个方面对该办法进行解读。
一、政策背景
湖南省位于中国中部,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较好。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湖南省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升级、市场开拓能力提升等诸多挑战和困境。为了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南省政府提出了“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发展战略,其中产业联盟的建设被列为重要任务之一。
而在过去的几年里,湖南省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不少产业联盟在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规范,一些产业联盟存在着管理不规范、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联盟的发展和发挥作用。
二、办法内容
《湖南产业联盟办法》总共分为八章,包括了联盟的设立和注册、联盟组织和管理、联盟成员的权益和义务、联盟的运行机制、联盟的退出和解散、联盟的评估和考核、联盟的信息公开和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该办法明确规定了产业联盟的组织形式和管理要求。产业联盟可以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自愿组成,实行会员制。联盟应当有章程,并按照章程进行管理和运作。联盟的成员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权益和义务。联盟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确保联盟的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的顺畅运行。
此外,办法还对联盟的退出和解散进行了明确规定。联盟成员有自愿退出的权利,但应当提前向联盟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章程约定办理退出手续。联盟解散需要联盟成员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决策,由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手续齐全后方可解散。
三、办法意义
《湖南产业联盟办法》的出台,对于湖南省产业联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办法的出台为湖南省产业联盟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法律支持。这为产业联盟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保障,也为产业联盟发挥作用提供了支持。同时,办法的出台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企业和单位参与产业联盟,推动联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布局。
其次,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产业联盟是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平台,通过联盟的合作与协同,可以共享资源、共同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优势。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发产业联盟创新活力,推动湖南省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最后,办法的出台还有助于加强联盟管理和维护成员权益。办法明确了联盟成员的权益和义务,并对违反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行为进行了法律约束和制裁。这将有效地减少管理不规范、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的发生,提高联盟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总之,《湖南产业联盟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产业联盟进入了规范化建设和发展的新阶段。相信在政府的支持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湖南省的产业联盟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湖南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植树造林的谚语
植树造林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对自然界的一种友善方式,也是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的重要手段。不仅能美化环境,提升空气质量,还有助于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减缓气候变化等诸多好处。对于人类来说,树木是我们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也是我们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象征。在中国,植树造林也有许多流传已久的谚语,内含着丰富的智慧和哲理。
1. 一年树木,十年树人
这句谚语是告诉我们植树造林的过程不仅仅是为了让树木生长,更重要的是培养人们对环境和生态的意识。通过种树的过程,人们能够学习到关于自然的知识,了解到人与自然的关系,懂得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种下一棵树,不仅仅是为了风景,更是为了人类的未来。
2. 千树万树植树人,万树亿树种绿魂
这句谚语强调了个体力量的重要性,无论是植树者还是每一个赞同植树造林的人都是对环境做出贡献的植树人。一个人的贡献虽微小,但众人齐心,千树万树将会成为现实。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才能够实现万树亿树的目标,让绿色之魂遍布整个大地。
3.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这句谚语告诉我们,植树造林是一个耐心和积累的过程,毫不畏惧小的、微小的贡献。每一棵树的种植都是一次积累,每一棵树都是百年绿。如果我们不从小事做起,不从每一个个体的努力累积起来,那么就无法取得更大的成就。不要低估自己的力量,小小的贡献也有可能改变整个世界。
4. 一草一木皆有灵
这句谚语传达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之道。我们要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与树木共同成长。每一草、每一木都有其生命力和价值,我们应该从尊重和保护每一个细微之处开始,让树木、花草在我们的环境中释放出美丽和活力。
5. 种树不求荫
这句谚语告诫我们种树不应该只是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是要着眼于长远和整体的利益。植树造林不仅仅是给自己和下一代营造美好的环境,更是为了整个社会、整个地球的可持续发展。不求个人荫蔽,而是追求整个社会、整个人类的幸福。
6.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这句谚语强调了植树造林的收益是经久不衰的。虽然一棵树从种植到长大需要时间,但每一棵树都将会成为绿色风景的一部分,为人类提供氧气、净化空气、保持水土等众多的好处。春天种下一粒种子,在秋季却能够收获万颗子,这是植树者的智慧和辛勤工作的回报。
7. 一叶落知秋,一树开时春
这句谚语传递了树木的生命力和自然界的规律。当一片叶子开始凋落时,我们就能够感受到秋天的到来;当一棵树开始发芽开枝时,我们就能够感受到春天的脚步。树木既是自然界的晴雨表,也是我们对季节变化的感知。通过仔细观察树木,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预测自然界的变化。
8. 感受大自然的呼吸
这句谚语告诉我们要去感受大自然的生命力和气息。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我们常常忽略了周围的自然环境。然而,当我们走进大自然,感受到清新的空气,听到鸟儿的鸣叫声,看到树木的枝叶摇曳,我们才能够真正与自然亲近,找回内心的宁静和平衡。
9. 节约用水,从小事做起
这句谚语强调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水是生命之源,也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资源。在植树造林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为树木提供水源,但我们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节约用水资源。从每一个小事做起,改变浪费用水的习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环保和可持续。
10.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这句谚语强调了自然环境对我们的重要性。绿水青山代表着美丽的自然景观,而这些自然景观对我们来说就是金山银山。只有保护好自然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平衡,才能够保证我们的生存和发展。同时,美丽的环境也会为我们带来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带动经济的繁荣。
总结
植树造林的谚语里蕴含着丰富的智慧和哲理,它们告诉我们种树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和眼前的利益,更是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为了整个社会和地球的可持续发展。每一棵树的种植都是一次积累和贡献,每一个个体的努力都是对环境做出的贡献。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节约用水开始,让我们的环境变得更加美丽和可持续。
三、2023湖南艺术录取办法?
2023年湖南艺术录取办法是指用于选拔考生参加湖南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规定和流程。具体录取办法可能会因不同学校而有所不同,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一般的信息。
通常,湖南艺术类专业招生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考试通常涵盖艺术类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例如音乐、美术、舞蹈等。综合素质测试则评估考生的综合能力、创作能力和艺术潜质。
此外,湖南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可能还会考虑考生的艺术特长、相关比赛成绩、面试表现等因素。一些学校也可能会设立专业排名或者分数线进行录取。
请注意,具体的录取办法以湖南各高校发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要点为准。建议您及时关注所报考学校的官方网站或招生办公室的通
四、湖南移动欠费追缴办法?
按移动欠费追缴办法移动公司对对欠费的客户电话通知缴纳费用,如果拒不缴纳可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湖南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以工代赈的管理,提高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效益,改善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1号),制定本办法。
六、湖南渔政执法办法?
湖南渔政执法办法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相关文件管理办法来进行渔政执法。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生态,将长江湖南段、洞庭湖、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天然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七、植树造林文案?
1、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植树节到了,愿你天天好心情,工作顺心事业成,一生幸福笑盈盈!
2、植树节为你种下三棵树:摇钱树为你带来滚滚财源,爱情树为你收获美满爱情,希望树带着你全部美好的愿望一起茁壮的成长!
3、好运非您莫“树”,事业如参天大树,直冲云宵;爱情如青滕缠树,永不分离;健康如千年古树,强而又壮。衷心祝您植树节快乐!
4、听!柳树在唱歌。看!桃花在跳舞。想享受和它们一样的快乐吗?那么请你往头上撒把泥土和肥料吧,可美容,可美味,植树节快乐!
八、植树造林成本?
植树造林中存在的问题 杨树、柳树,由于便于栽种、生长快,树冠面积大,在遮阳避暑、 防风固沙等方面的作用尚无法被其他树种替代, 至今一直是北方地区 的一个主要造林树种,也的确为增加城镇绿量、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 重大贡献。但是近些年来,随着这些树大都进入成熟期,杨柳大量飞 絮所产生的负面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其所造成的生物污染现已成为基 层绿化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杨柳飞絮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 影响环境质量, 对人们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漫天飞舞的杨柳飞絮常飞入行人的 眼睛、鼻孔,使人们感觉非常不适,特别是对那些容易过敏的人群, 接触飞絮可导致皮肤过敏,出现红疹和瘙痒等症状,严重时可刺激加 重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飞絮还可携带和传播病菌,导 致鼻、眼等处产生炎症。第二,对公共安全、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具 有一定的危害。飞絮常堵塞汽车水箱散热片使汽车易开锅熄火;可遮 挡行人、车辆出行视线从而影响交通安全;飞絮属于易燃物质,接触 明火极易导致火灾发生;此外,飞絮也会影响一些高精密度仪器的准 确性。三是杨柳飞絮是春季环卫一体化最头疼的问题。一方面是飞絮 很轻,扫过去便会飞起来,很难打扫;另一方面,刚刚打扫完一阵风 吹过来又是一层铺在地上,弄起来太费劲了。很多群众抱怨地上飞絮 无人打扫,风一吹就到处都是,其实不是不打扫,而是根本就打扫不 干净。 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给杨树柳树“节育”,避免柳絮杨絮满天飞。城市相关管理 部门,可以选择在杨树柳树等其他产生飞絮的树木未有产生花序时, 喷洒一定的无公害抑制性药物,使其无法产生花絮序。这样,既保留 了树木的原始自然形态,也让树木免受了物理上的伤害。对比物理上 的砍伐或是修剪,从一定程度上看,喷洒药物也降低了成本,节约了 资源。 二是因地制宜做好规划,适地适树,搞多树种绿化。各级政府可 以根据本地绿化实际情况, 改变过去单一选择杨树柳树为绿化树种的 方式,逐步选择樱花、百日红等树种绿化环境。这样,既能减少春季 杨絮柳絮的困扰,又可以形成靓丽的风景线。
九、湖南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
湖南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是指为了推动和规范湖南省科技创新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制定的管理办法和政策。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科技创新计划则是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途径。
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各国竞争的核心。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省份,湖南省一直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加大对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为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工作,湖南省不断完善和落实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支持。
目的
湖南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明确科技创新计划的目标任务、资金管理、项目评价等具体内容,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内容
湖南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科技创新计划的目标任务
- 科技项目的申报和评审流程
- 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
- 科技成果的评价和转化机制
重点措施
为了更好地落实湖南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需要采取以下重点措施:
-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执行力度。
- 优化科技项目评审机制,提高评审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 加强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科技团队。
效果与展望
通过湖南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和落实,湖南省的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创新活动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未来,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科技创新计划管理办法,不断优化政策措施,推动湖南省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更大的突破和进展。
十、湖南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1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29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屋安全和建筑幕墙安全(以下统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安全鉴定指导管理工作。
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
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法定委托管理使用者,以及房屋权属不清或房屋所有权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当事人(管理人)下落不明的实际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第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鉴定类别:
(一)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应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选择包含安全性鉴定和使用性鉴定的可靠性鉴定。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应同时进行抗震鉴定。抗震鉴定、可靠性鉴定应按相应技术标准分别进行。下列情况可进行单项鉴定:
1.应急鉴定、国家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等情形,可以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仅选择安全性鉴定;
2.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有较高舒适性要求时可以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仅选择使用性鉴定;
3.结构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耐久性损伤影响耐久年限、存在明显振动影响、需进行长期监测时,应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进行专项鉴定;
4.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房屋、需要改变建筑用途和使用环境的房屋,应当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进行抗震鉴定。
(二)对有明显危险构件或整体危险迹象的房屋,可以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选择危险性鉴定,但危险性鉴定不得作为判定房屋结构安全的依据。
(三)生产经营类房屋开业前进行鉴定的,应进行可靠性鉴定,严禁仅进行使用性鉴定,使用性鉴定不得作为判定房屋结构安全的依据。
第五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者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二)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三分之二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三)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其中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届满的,还应当每五年委托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四)设计图纸未标明设计使用年限或者设计图纸灭失的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满三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达到三十年的当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五)改造或增容、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六)大修前,或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七)对受到工程建设影响出现明显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八)房屋存在重大险情;或因自然灾害、事故造成一定区域内成片房屋受损,且房屋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九)其他可能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第六条 建筑幕墙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房屋安全责任人一般每十年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
(一)面板、连接构件或者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的;
(二)遭受风暴、地震、雷击、火灾、爆炸等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造成损坏的;
(三)与建筑幕墙相关的建筑主体结构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其他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
第七条 房屋安全责任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不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须由以下单位进行: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规定的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鉴定需进行工程检测的,应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二)同时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相应结构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三)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鉴定,以及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站场、商场等公共建筑和总层数10层或总高度35米及以上的其他房屋因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情形,需要进行的鉴定,应当由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九条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承接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名单、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供房屋安全责任人选择。
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
(一)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二)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三)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四)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五)签发鉴定报告。
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由现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鉴定人员编制,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经校对、审核、批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涉及地基基础的,应当同时由注册岩土工程师签章,并加盖公章及“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后方可生效。鉴定报告内容应包含委托事项、建筑物概况、鉴定依据、工程概况、仪器设备及人员信息、鉴定的目的、范围和内容、现场检查检测、结构复核验算、鉴定分析及评级、鉴定结论及建议和附件等内容。
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依法对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鉴定委托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收到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委托重新鉴定。委托重新鉴定涉及多个利害关系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确定等事宜可以由相关方自行协商。
第十二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自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送达委托人并报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同时报告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经鉴定属于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应在鉴定报告中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
第十三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建立鉴定项目档案,专人负责,长期保管,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数据、原始资料的可追溯性。
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及时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对鉴定机构出具的本地区房屋的鉴定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鉴定机构应当配合。对不具备资格、不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房屋鉴定、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按规定认定上报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2层及以下既有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