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0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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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林开荒算不算是犯法?

一、毁林开荒算不算是犯法?

毀林开荒算犯法。毁林开荒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破坏植被,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毁林开荒的会要求其补种1倍以上3倍以下所毁林木的数量,并处以所毁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拒不补种的话会由相关部门补种,所需费用由毁林者承担。

二、毁林开荒好吗,如果不好,有什么害处?

当然不好,害处是现在的树木就已经不多了,再砍树就会严重危害到人类

三、毁林开荒多少面积能构成犯罪?

1、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到5亩以上; 2、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 3、非法占用第1、2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 4、非法占用并毁坏第1、2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50%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

可参考的的法律条文有:《刑法修正案(二)》、200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刑法》第342、346条

四、开荒植树造林受保护吗?

开荒植树造林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的保护和鼓励,但具体是否受保护取决于所处的地区、树木种类、土地性质以及当地的政策和法规。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如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瑞士等,植树造林被广泛认为是保护环境和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因此相关政策和法规通常会对此进行保护和鼓励。在这些地区,开荒植树造林可能受到减免税收、补贴、土地使用许可等优惠政策的支持。

然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如中国、日本、韩国等,虽然也有植树造林的政策和法规,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树种而异。一些地区可能因为土地资源有限或者生态环境较为脆弱,而不鼓励开荒植树造林。此外,由于一些土地开垦行为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也需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开荒植树造林。

五、盗伐林木和毁林开荒有区别吗?

        盗伐林木和毁林开荒是有明显区别的。盗伐林木是没有取得林业部门所批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非法砍伐国有、团体、集体和私人的林木而获取利益的行为(包括自用)。

        毁林开荒是破坏林地和林地上的附着物,包括林木、灌木和森林植被,以改变林地用途为目的的行为。

        二者都是违法行为。

六、毁林开荒国家级公益林如何处罚?

20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公益诉讼起诉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连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告连某因破坏122亩生态公益林(含61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被判令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本案系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回顾

此前,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连某在2012年8月至2013年10月间,先后从他人手中购买浦城县“麻铺”“焦坞垅”“白源”“白沙岗”“大山铺”等五片山场的林木,在未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滥伐上述五片山场的林木490亩,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61亩,县级生态公益林61亩,造成林木植被严重破坏。因此,连某被浦城县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连某滥伐的490亩森林中,122亩生态公益林经林业物证司法鉴定,造成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包括森林水源涵养损失价值32万元,植被破坏导致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损失价值42万元,生物多样化保护损失价值8.2万元,导致碳释放的生态损害价值54.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连某雇佣他人滥伐生态公益林行为侵犯了环境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遂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136.4万元。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刘斌:

这起案件是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破坏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的判决,让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被告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破坏环境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加大了破坏生态公益林者的违法成本,凸显了法律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南平市位于闽江上游,森林覆盖率达77.99%,是福建省的生态屏障。截至目前,全市已划界定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约836万亩,占全省生态公益林的五分之一左右,其中国家级约601万亩,省级约235万亩。

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王奎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依法对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行为提起单独的民事侵权赔偿公益诉讼,是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

严惩破坏者,

保护南平的绿水青山!

七、人类毁林开荒,过度放牧对生态系统造成什么伤害?

人类毁林开荒,过度放牧,会引起沙土流失,植被难以生长,使很多在树林和草地里生存的动物和昆虫也都无法生存,严重可能造成地方性的种属灭绝,而生态本来是一个平衡而不断循环的,人类的活动就可能造成循环链的断截而使生态失去平衡。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毁林开荒,处罚条例?

毁林开荒相关法律法规  1、《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为, 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  3、《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除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的以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4、《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九、农户毁林开荒林业收回还林是退耕还林吗?

是退耕还林政策的一部分。毁林开荒会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影响农业和生态发展。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中国政府实施了《木材采运管理办法》、《森林法》等相关政策,其中包括了退耕还林政策。该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减少耕地面积,恢复生态,改善森林覆盖率,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所以可以说毁林开荒后收回还林是退耕还林政策的一部分。同时,退耕还林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还能够带来经济效益,比如通过林权改革,促进林业发展,推动生态旅游等。因此,积极推行退耕还林政策,对于现代农业、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

十、毁林太阳能

毁林太阳能:对环境的影响与可持续发展

毁林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能源,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然而,随着太阳能发电技术的普及和需求的增长,其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环境问题,尤其是在森林保护方面。本文将探讨毁林太阳能对环境的影响,并探讨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毁林太阳能的影响

毁林太阳能建设往往需要大量土地来容纳太阳能板,而这些土地往往会涉及森林砍伐。森林对于生态系统的平衡和气候调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毁林行为将直接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影响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

此外,毁林太阳能建设过程中对水资源的需求也相当巨大,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地方水源的过度开采和污染,给当地生态系统和居民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而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过程也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和有毒物质,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这些问题都凸显了毁林太阳能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挑战。

可持续发展的探讨

面对毁林太阳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如何实现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在追求清洁能源的同时,也要关注其对环境的影响,并采取措施降低其负面影响。

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途径是选择合适的建设地点,避免毁坏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利用已经开发的土地、荒地或建筑屋顶来布置太阳能设施,减少对原始森林的侵占。同时,可以采取节水措施,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在太阳能电池板的生产环节,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管和治理,推动绿色生产和循环再利用,最大程度减少生产过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结语

毁林太阳能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需要在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过程中保护好我们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只有有着良好的环保意识和政策引导,我们才能更好地利用太阳能这种绿色能源,让其为人类带来更多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