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生产目标: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生产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基本对象: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二、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
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安全的优先地位。HSE管理把健康、安全、环境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一管理,不同于传统的安全管理概念。其管理范围和内函得到很大的扩充,是一个全新的科学管理理念。建筑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灾区之一。推行HSE管理将极大地提高建筑业的科学管理水平,尤其是安全水平。安全监护人处于建筑工地最前沿,他是施工工地一线预防事故的“哨兵”。
三、安全管理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新安全生法是这样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四、bsbu安全管理方针?
第一条 为实施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搞好旅游安全工作,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重点防范、内紧外松的方针,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以防火、防盗、防灾害、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简称五防,下同)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经营旅游招徕与招待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定点餐馆和商店、度假村、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娱乐场所等)和从事经营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及贸易的定点厂家、公司。
第四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会同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按属地原则对当地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五条 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并在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旅游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防止旅游者人身重伤致残、死亡的事故发生;
(二)防止旅游住宿、交通、游览、娱乐、购物等场所的重大火灾及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防止国家、集体和宾客的财产丢失被盗被毁;
(五)防止其它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本辖区负责检查督促实施本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评比。
第二章 旅游安全管理机构
第八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旅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暂不具备设立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条件的必须指定某一业务机构负责安全管理。
第九条 山西省旅游安全管理机构(省旅游局综合业务处)的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督促、检查本省各级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评比工作,组织召开省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三)负责全省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受理并妥善处理宾客对省内旅游安全问题的投诉。
五、安全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新安全生法是这样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六、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中,一切以安全为重,安全必须排在第一位。必须预先分析危险源,预测和评价危险、有害因素,掌握危险出现的规律和变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将危险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七、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方针?
我国坚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八、安全应急管理原则方针?
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危险包括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
首先,人的危险可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
物的危险指威胁财产安全的火灾、雷电、台风、洪水等事故灾难;
责任危险是产生于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
其中,危险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蕴藏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状态构成。
九、国家安全管理方针?
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
在组织生产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工作作为完成各项计划和生产建设任务的前提条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这是生产本身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长期适用的,而且是各行各业普遍适用的。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努力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
十、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之间的关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方针,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原则,预防为主是手段,综合治理是方法。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预防体系上,超前采取措施,才能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只有采取综合治理,才能实现人、机、物、环境的统一,实现本质安全,正真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