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法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2010年5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7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时,应当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
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四条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第七条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第十条 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举报电话或者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关单位在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仍允许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如何计算?
可再生能源消费量的计算通常基于两个主要指标:能源产量和能源消费。能源产量是指可再生能源的总产量,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能源消费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使用的可再生能源量。计算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时,需要将能源消费量与总能源消费量进行比较,以确定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占比。
这可以通过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除以总能源消费量,并将结果乘以100来计算。
例如,如果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为1000千瓦时,总能源消费量为5000千瓦时,则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总能源消费的比例为20%。
三、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可再生能源(风,光,水,生物质)占能源总量约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四、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啥意思?
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这部分发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生产可再生能源用的原料,其耗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文件发布的当天,几乎燃爆朋友圈,普遍认为两大利好:
其一利好各地光伏装机,包括西部电站开发和整县推进。特别是对于缺电严重的地区,比如江浙、广东等划入黄色警戒和红色警告的缺电区域,将来若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如风电、光伏,那么这些电量将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其二是利好多晶硅料、铝边框等高耗能制造。多晶硅、铝边框都是光伏产业链最大的能耗环节,甚至可以上溯至工业硅,云南在10月份出现的淘汰高耗能产业,就包括了大量的工业硅产能。如果这些可以被豁免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对于本已产能严重“紧缺”的多晶硅行业将是重大利好。
五、赤峰消费券最新通知?
通知如下:
随着春节临近,赤峰松山区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组织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调度商品储量和价格等措施,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满足群众多元化的节日消费需求。
活动拟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进行分轮滚动式发放。消费券适用范围为与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商场、超市、餐饮、家电等重点商贸服务企业。截至目前,赤峰松山区1080家企业参与了活动。
六、最新上海消费券发放规则?
在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分三轮发放。
这次消费券共投入10亿元,第一轮投入2亿元,第二轮投入5亿元,第三轮投入3亿元。
第一轮消费者报名时间8月20日。第二轮、第三轮将于9月下旬、10月下旬开始报名。
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三个平台发放。采取“在线报名、摇号中签”方式发放。
七、武汉消费券最新使用规则?
武汉消费券最新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商场券:
使用范围: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服装鞋帽专卖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满减:满120元减40元、满240元减80元、满360元减120元
(二)超市券:
使用范围: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不得用于机动车用燃料加注)、水果店、生鲜店、母婴店、鲜花店等线下实物零售门店;
满减:满30元减10元、满90元减30元、满150元减50元
(三)餐饮券:
使用范围: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含外卖)。
满减:满60元减20元、满150元减50元、满240元减80元
八、上海消费券领取入口最新?
领取入口
1、支付宝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微信支付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
3、云闪付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拟入选平台企业名单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确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闪付)为2022年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
九、山西省2019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2019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7%,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3.4%,上升1.3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宁波消费券最新领券入口?
申领方式
消费者可从“云闪付APP”首页专区入口进入“市消费券”主页面,选择申领。
申领后可在“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中可查看消费券使用起止时间,逾期作废。组织实施和公告。
参与商户查询
消费券使用范围仅限参与本次活动的商户,详情可在云闪付APP“市消费券”主页面查阅商户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