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对高耗能企业有哪些政策?
(一)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占了全社会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大头。遏制这些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是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当务之急,也是当前宏观调控的紧迫任务。要按照管住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加大调控力度。一要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项目。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批问责制。二要落实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继续运用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措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三要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提高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标准。鼓励地方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四要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严肃查处违反国家规定和政策的行为。
(二)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落后生产能力是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的源头。淘汰落后产能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要大力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落后产能。抓紧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每年要向社会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和各地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安排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通过增加转移支付,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三)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节能、余热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十项重点节能工程,“十一五”期间形成2.4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其中今年形成5000万吨节能能力。认真实施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七项重点污染防治工程。同时,要加大其它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交通领域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消费领域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今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00万支,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更换节能灯。农村地区要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工程。要努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搞好煤炭洗选等能源清洁利用工作,积极发展核电等清洁能源,加快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四)突出搞好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国家已确定千家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五年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今年实现节能2000万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
(五)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要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建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攻克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积极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在电力、钢铁和有色冶炼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节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以及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深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定和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七)完善体制和政策体系。要深化改革,消除制约节能减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运用价格、收费、税收、财政、金融等经济杠杆,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适时推进天然气、水、热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案。按照补偿治理成本的原则,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
(八)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节能减排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减排项目。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解决节能减排的资金问题,主要采用市场机制的办法,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开展污染治理、生态恢复和环境保护。
(九)切实加强节能减排法制建设。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处罚标准,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要制定和执行主要高耗能产品能耗环保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要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开展节能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近期,要严肃处理一批严重违反国家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
(十)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要认真解决管理松懈,监督不力的问题。一些地方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长期不能正常运行,一些企业的污染减排设备只是应付检查,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扭转。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在近期内都要认真开展资源使用、污染排放情况的检查,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重点用能单位和污染源要加强经常监督,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利用国家对企业的优惠政策?
谢邀!如何利用国家对企业的优惠政策?
其实,这主要是要看企业想不想、愿不愿去合理分配这些优惠政策了!
目前,对于国家给与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我们可以看出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这一点上。
比如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每月少于10万元,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所得税按5%征收、100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征收.....;高新技术企业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由25%大幅度下降到15%,降幅高达40%。
如果企业符合相应的税收优惠条件,那么就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达到税负上的减压,获得企业利益最大化。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时候也是可以创造条件的。
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这一条。有时候只是企业自己不觉得自己是高新技术企业,但实际上企业从事的业务就是高新技术。这种情况下,企业完全可以改变自己的企业类型享受优惠政策。
另外,现在很多中西部地区,为了大力发展经济,很多地区对于入驻当地的企业给出了很大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重庆、湖北地区。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当地政府以地方留存的30%-60%作为财政扶持奖励给入驻企业。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税收优惠政策就更大了,个人生成经营所得税2%,增值税3%,附加税0.285%,综合税负才5.13%(不含税)。
所以说,优惠政策那么多,企业是看企业怎么选择了。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很多企业想要享受这些地方优惠政策,但是又不愿意迁徙注册地址,所以整个人非常的纠结。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好解决的,我们可以通过在税收优惠地新办公司或者分公司(也可以将原公司的某一业务分出来,在税收优惠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样也能很好地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三、国家对养鸟政策?
1.在家里养鸟,进入国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鸟是不能养的。百灵、画眉、绣眼、靛颏等“四大笼养鸟”也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新版名录已于2021年2月1日实施,这些常见的笼养鸟和蛇类已晋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需继续驯养繁殖,必须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名录调整的过渡衔接期期间,向市林业局申请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如未能取得证件,必须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移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处理,不建议私自放生。2021年6月30日之后,无证继续养殖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在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 ,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和4% 统一降至3%);
4、统一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至2万元);
5、实施了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和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优惠政策;
6、免征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
7、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范围等。
五、国家对涉农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对涉农企业有各个方面的减免税优惠。
1、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2、从事涉农企业经营的企业主个人所得税免税。
3、直接从事农林牧渔等涉农经营企业的房产、土地免税。
六、政策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息息相关,国家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是一个复杂和长期的过程,政策制定的周期往往滞后于企业和行业发展的现状,这给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决策盲区。必须把握宏观经济规律,了解国家经济政策方向,及时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转变发展方式,抢抓市场成长机遇。一、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政策
什么是宏观经济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案例:加息之痛二、如何应对宏观经济调控 政策变动对企业的短期影响政策变动对企业的长期影响案例:潮起潮落,昔日百强,今余几家?三、产业结构调整对企业的影响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方向产业政策与资源配置案例:五百强企业的排名变化说明了什么四、面对转轨经济 经济转轨给企业带来的是什么如何应对经济制度的变迁案例:在转型中做大做强
七、国家对莲藕补贴政策?
种植藕有补贴,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像安徽种植莲藕有补贴的,具体标准是对新建水生蔬菜基地,包括莲藕,凡集中连片300亩以上,每亩补助200元;1000亩以上,每亩补助300元;5000亩以上,每亩补助400元。而有的省份只对种粮和种植蔬菜大棚有补贴。具体还是建议去当地农业部分咨询。
八、国家对养猪扶持政策?
中国人的命运应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农村不养猪干啥。小心外商握持中国养猪业,到时后悔也来不及。但要认真学习先进养猪方法,鼓励国人养猪,主动权在自己手中,中国不是有钱吗,为啥没人投资养猪呢,值得研究,主权在手,饭碗是大事。
九、国家对枸杞补贴政策?
为了应对市场风险,鼓励枸杞产业发展,中宁县对种植枸杞的农户实施3年期每亩地共补贴5000元的计划,确保农户、合作社、企业在前三年收入有保障,发展产业有信心。此外,为了防止“谷贱伤农”,中宁县成立了中宁枸杞集团,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当市场价低于每斤30元,中宁枸杞集团将会按照每斤30元收购。
十、国家对游泳的政策?
2020年教育部新规并没有将游泳作为统一必考项目。
各地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定体育科目考核办法,以跑、跳、投等基本体能和基本运动技能为考察重点,具体考核项目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没有将游泳作为统一必考项目。有的地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将游泳作为体育科目考核项目,但并不代表所有地区都必须将游泳作为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