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机执法检查要点?
1. 检查农机设备的安全装备情况,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2. 检查农机设备的操作规范,确保操作者按照规范操作;
3. 检查农机设备的使用环境,确保环境无安全隐患;
4. 检查农机设备的检验合格证,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5. 检查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确保驾驶人员具备合格资质;
6. 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状况,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7. 检查农机设备的排放情况,确保排放符合国家规定;
8. 检查农机设备的操作者是否穿戴安全装备,确保操作者安全操作。
二、执法检查文书范本
执法检查文书范本
当涉及到执法检查文书范本时,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是至关重要的。执法检查文书作为执法活动的记录和依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格式执行。以下是一些关于执法检查文书范本的重要信息:
1. 执法检查文书的基本要素
执法检查文书范本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 执法检查文书标题:清晰准确地反映文书类型和目的。
- 执法检查文书文号:标识文书的唯一编号。
- 执法检查文书主体部分:详细记录执法检查的内容和结果。
- 执法检查文书日期:记录文书签署的日期和时间。
- 执法人员签名:执法人员签字确认文书的真实性。
2. 执法检查文书的格式规范
在撰写执法检查文书时,应当遵循一定的格式规范,以确保文书的清晰度和规范性:
- 标题要醒目:确保标题清晰简明,突出文书类型。
- 内容要详实:详细记录执法检查的处置过程和结果,不遗漏任何重要信息。
- 语言要规范: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和表述,避免模糊和歧义。
- 签名要完整:签署人员应当填写清楚姓名、职务和单位信息。
3. 执法检查文书的法律依据
执法检查文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建立在相应的法律依据之上,执法人员在撰写文书时应当明确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执法法》:规定了行政执法活动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 相关行政法规和规章:针对具体领域的执法活动,应当参照相关法规执行。
- 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公告、解释:适用于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规定。
4. 执法检查文书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在实际执法检查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下面列出了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
- 文书内容不清晰:应当重点记录关键信息,避免使用模糊朦胧的措辞。
- 文书格式混乱:应当统一格式,确保文书的整体规范性。
- 法律依据不明确:应当在文书中清晰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据具体明确。
- 签名缺失或不规范:应当规范签名要求,确保签署人员信息完整。
5. 执法检查文书范本的建设与应用
为了提高执法检查文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可以建立统一的执法检查文书范本库,并确保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的应用:
- 定期更新文书范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文书范本。
- 培训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其撰写文书的能力和规范性。
- 严格执行规定:建立文书管理制度,对文书的起草、审核和归档进行严格管理。
总的来说,执法检查文书范本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于维护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执法检查文书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成为执法工作的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执法检查的性质?
(一)执法检查的性质体现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权的行使是依法进行的,宪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由人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受人民的委托统一行使国家的管理权。其他的国家机关——政府、法院、检察院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为了保证其他的国家机关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人大就必须对它们的活动实施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这一属性,决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具体表现,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必须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否则就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监督法规定了包括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是对监督方式的法律肯定,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性质。这种监督,具有国家政权的强制力,法律的强制性,其目的是推动、监察、督促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依照法律和国家意志进行。在监督中形成的决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有关机关和个人必须执行,否则就要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受到一定的法律制裁。
(二)执法检查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监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代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这就明确了执法检查的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同时,监督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这又明确了专门委员会在执法检查中的工作地位和关系。这就说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因为他们都不是执法检查的主体。这是符合专门委员会的性质的。
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的专门性的常设机构,专门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专门委员会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而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个履行职责层次,参与和协助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因此,专门委员会是执法检查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者,是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以常务委员会的名义具体组织实施执法检查工作。
(三)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同级法律实施机关
监督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执法检查作为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方式,执法检查的监督对象是同级法律实施机关,即同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具体包括与这些机关相关的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直属机构。也就是说,凡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机构,以及与有关法律、法规虽然没有直接规定但法律、法规的实施涉及的相关机构,包括相关的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直属机构,都可以纳入执法检查对象的范围。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是法律监督也是工作监督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指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所进行的监督。
当人大及其常委会发现这些机关作出的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时,有权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撤销,以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有效性。工作监督就是对本级“一府两院”在工作中,是否严格依法办事,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大决策是否科学合理等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两院”纠正错误,改进工作。
二、认识执法检查的作用
执法检查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国家法制的统一。
2.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3.促进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逐步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通过执法检查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生动实际的法制教育,使执法检查的过程同时也是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的过程,能够促进良好的执法环境的形成。
5.能够发现现行法律法规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适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立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四、什么是农业执法检查?
。是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形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条款对此都有具体的明确规定,从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确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的权力和义务赋予了法律的效力和意义。具体运作包括以下方面:成立执法机构,统一执法人员,统一执法证件,执法文件、执法标志等,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统一执法程序,以强化和完善执法行为的制度性和规范性。
五、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
主要有以下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对国家政府机构的改革,金融、财政、税收体制的改革进行执法监察。
(4)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如对股票、房地产和重大工作建设项目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执法监察。
六、兽药经营执法检查内容?
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饲料执法。主要内容,动物防疫,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粪污污染等养殖生产方面的执法。
七、环保执法检查企业流程?
1、生产配件的同时有出来粉末的辅料、相关的燃煤锅炉等设备要查封;
2、发现有噪音、气味浓的产品要整顿;
3、没有营业执照、不规范的厂家需要重新整顿;
4、顺带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
5、顺带查伪劣及假冒仿牌的。
工厂有以下问题之一,将面临罚款、关停、责令整改、约谈等:
1、偷排废水;
2、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气体;
3、低频噪音或噪音过大;
4、粉尘污染;
5、未公示环评;
6、无环保审批手续;
7、电机组存在运行安全隐患;
8、违法建设;
9、私设暗管排污;
10、煤渣到处飘散;
11、纸渣挖坑填埋存在问题;
12、无废水回收系统;
12、未办理取水许可;
13、没有亮照经营;
14、无防渗漏措施的水塘存贮其他废弃物;
15、治污设施简陋老旧问题;
16、烟尘排放浓度超标;
17、厂区堆积垃圾未及时处理;
18、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
19、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
20、排污许可证过期;
21、非法生产;
22、过滤池COD超标;
23、无排污许可证。
环保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什么?
1、环察人员的权利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环境监察人员有以下的权利:
(1)进入有关场所进行勘察、采样、监测、拍照、录音、录像、制作笔录;
(2)查阅、复制相关资料;
(3)约见、询问有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提供相关材料;
(4)责令停止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5)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企业切记:不可暴力抗法,不执行、不配合监察人员工作。
2、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生产车间:超或原料涉酸、碱、及其他易腐蚀性的车间地面是否做防腐处理,并定期进行保养。生产过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现场。检查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申报执行、排污费缴纳执行。
各项污染及治理情况现场检查】企业无相关排污环节的(如环节对地下水影响等),可不检查。
3、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八大方面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关键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销、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无组织排放源:(1)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2)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3)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查督察固体废物来源
(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根据新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GB5085检查生产中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
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假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
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对于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理处置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转移
(1)检查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
(2)检查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批准
以上这些内容是环保部门在执法中经常检查的内容,有的行业检查内容要超过这些。由于不同时期执法力度的不同,检查的项目也会受到影响。在充分了解了检查中他们关注的重点后,才能有针对性的进行准备。
八、景区执法检查有哪些内容?
景区执法检查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卫生检查:检查景区的卫生状况,包括公共区域的整洁度、垃圾处理情况等。
2. 安全设施检查:检查景区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如疏散通道、安全标识、防护措施等。
3. 火灾隐患检查:检查景区的消防设施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是否到位,如灭火器、疏散通道、火源防控等。
4. 游客秩序检查:检查景区的游客秩序情况,是否存在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破坏环境等不文明行为。
5. 价格和服务检查:检查景区的门票价格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乱收费、强制消费等问题,同时检查景区的服务质量。
6. 环境保护检查:检查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否到位,如水质管理、植被保护、生态修复等。
7. 拓展设施检查:检查景区的拓展设施是否具备合规的安全标准和运营许可证。
景区执法检查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会涵盖以上几个方面,旨在确保景区的安全、环境和服务质量。
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内容?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筒称为农业执法,农业行政执法内容包括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具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由农林水机构农业执法大队执行。
十、什么是再生能源和非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泛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化石能源.即通过天然作用或人工活动能再生更新,而为人类反复利用的自然资源叫再生能源,目前主要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自然能源。 非再生能源泛指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再生的能源资源。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种矿物、岩石和化石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