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能源管理条例?
第十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燃气发展规划应当统筹城乡,覆盖符合燃气发展条件的乡镇、村。
经批准的燃气发展规划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调整,确需变更或者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批、备案。
第十一条城乡建设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负责城乡规划许可的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同级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在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管道燃气供气范围内,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配套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
在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另外建设独立的管道供气设施。
第十四条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和本省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农村燃气工程建设。鼓励多种主体参与,采用管道气、液化石油气储备站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地区燃气通达能力,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引导农村居民因地制宜使用燃气。
农村燃气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关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执行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
第三章供气保障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协调燃气供气企业与气源企业提前签订年度供气合同,鼓励签订中长期供气合同,保障气源供应。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完善燃气供应保障应急体系,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供应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燃气应急供应应当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集中供热用气和医院、学校、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用气。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应当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确保具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储备气量,满足调峰和应急需求。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经营者被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四章经营服务
第二十条本省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设区的市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并依照许可的经营范围、类别、期限和规模等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中,从事高速公路服务区附属加气站经营的,应当向省燃气管理部门申请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负责燃气经营许可的部门应当自核发许可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核发情况告知同级燃气管理部门。设区的市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将核发情况报省燃气管理部门,并告知燃气经营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每年向燃气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第二十一条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
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依法选择管道燃气经营者,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当包括经营方式、区域、范围、期限、服务质量和标准、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更新改造等内容。
第二十二条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实施机构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定期对管道燃气经营者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保障管道燃气质量和服务效率
二、农村能源管理归哪个部门?
农能办。主要有以下职能:
1、拟定全县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村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技术的试点示范及推广工作,主要包括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3、承办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中的沼气、节柴灶项目。
4、负责农村能源的行业管理。施行农村能源产品和设备、技术标准的质量监督、指导和组织农村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体系的建设。
5、指导大中型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的生物工程和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的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农村能源行业技术培训,实施对本行业工种从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和任聘工作。
三、上海电力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属于哪家公司?
上海电力可再生能源管理中心是上海电力公司下属单位,归上海电力公司管辖。
四、能源管理国标?
GB/T 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已于2012年12月31日发布,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认监委在《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认可[2009]44号)中规定,由于《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的内容适用于各类组织,属于组织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的通用要求。
因此,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的依据应是以国家标准为基础,根据我国不同行业能源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业认证实施规则。
五、能源管理方针?
1、是确保能源可持续使用和可再生的指导方针。2、因为全球的能源消耗越来越大,如果不能有好的,将会导致能源枯竭、环境污染等问题。要从能源的生产、传输、使用、回收等方面进行管理,以达到节约能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环境等目的。3、的内容延伸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能源使用计划和目标,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监管和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培养节约能源的意识。总的来说,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合作,共同推进,保障可持续和经济发展。
六、能源管理体系?
就是从体系的全过程出发,遵循系统管理原理,通过实施一套完整的标准、规范,在组织内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注重建立和实施过程的控制,使组织的活动、过程及其要素不断优化,通过例行节能监测、能源审计、能效对标、内部审核、组织能耗计量与测试、组织能量平衡统计、管理评审、自我评价、节能技改、节能考核等措施,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承诺并达到预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标。
七、能源管理六原则?
1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
3.
各部门必须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4.
节能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每一位职工均有参与和履行节能工作的
八、综合能源管理规范?
1、总要求:组织应建立并实施能源管理体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体系应覆盖组织与能源管理有关内部过程和外包过程。
2、管理职责:包括管理承诺、能源方针、作用、职责和权限等方面的要求。
3、策划: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准及标杆、能源目标和指标、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实施与运行:包括资源,能力、培训和意识,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记录控制,运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检查与纠正:包括监视、测量与评价、合规性评价、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内部审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评审:包括总则、评审输入、评审输出等方面的要求。
三、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可能带来的价值
1、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为节能减排做出贡献;
2、有助于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降低生产(服务)经营成本,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在能源资源价格不断上涨时保持竞争力;
3、有利于满足市场、用户和各相关方的要求,有利于减少信贷和保险机构的风险,有利于吸引投资,有利于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
4、有利于完成国家对下达的节能指标;
5、有利于获得国家各类奖励及财税政策支持,如国家对节约每吨标准煤给予组织200-250元的政策补贴,条件是组织必须拥有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制度;
6、有利于为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做准备,培养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为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7、有助于克服技术性贸易堡垒,甚至可以与国外相互认可,得到外商的青睐,扩大国际营销渠道。
8、有利于建立节能减排的理念,树立持续改进的信心,逐步形成节能减排的自律机制。
九、合同能源管理利弊?
利
1、节能效率高: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10%—40%,最高可达50%。
2、客户零投资:全部设计、审计、融资、采购、施工监测等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不需要客户投资。
3、节能有: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向用户承诺节能量,客户可以马上实现能源成本下降。
4、节能更专业:EMC公司提供能源诊断、改善方案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造管理、资金与财务计划等全面性服务,全面负责能源管理。
5、客户无风险:客户无须投资大笔资金即可导入节能产品及技术,专业化服务,无风险。
弊
没有
十、什么是能源管理师,能源管理师报考条件?
年龄和学历的要求,以及工作经验。
20到25岁报考人力三级;
25岁到31岁报考二级;
31岁以上报考一级。
三级和二级是国家考试,一级现在是省考。
人力资源管理师是理想国际武汉校区的金牌课程,不同班型可供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