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秸秆沼气发电政策?
秸秆沼气发电是一种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然后通过燃气发电机组将沼气转化为电能的技术。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秸秆沼气发电的政策。具体来说,政府对秸秆沼气发电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补贴。政府对秸秆沼气发电项目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以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个人投资开发秸秆沼气发电项目。二是税收优惠。政府对秸秆沼气发电企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电力收购。政府要求电网公司优先收购秸秆沼气发电厂的电力,以保证秸秆沼气发电的销路和收益。四是科技支持。政府对秸秆沼气发电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给予一定的科技支持,以促进技术的进步和普及。总之,政府对秸秆沼气发电的支持政策旨在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和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二、辽宁秸秆补贴政策?
秸秆还田作业补贴。
(1)玉米秸秆全量翻埋和碎混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2)玉米秸秆覆盖还田补贴。每亩补贴1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3)水稻秸秆翻埋还田作业补贴。每亩补贴15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4)水稻秸秆本田腐熟作业补贴。每亩补贴2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玉米秸秆翻埋和碎混还田、水稻秸秆翻埋还田、玉米秸秆覆盖还田三项作业都要经农机指挥平台智能终端检测作业合格后,方可享受作业补助。
第二、秸秆离田利用补贴。
(1)玉米青贮配套补贴。利用国家粮改饲项目,对省内所有奶牛场窖贮全株玉米青贮进行补贴,每吨100元。在每吨国家补贴60元的基础上,配套增加4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2)秸秆离田利用补贴。按照“谁利用、补贴谁”的原则,对纳入全省各级秸秆综合利用管理台账的村集体、各类经营主体和企业(由于生物质电厂已享受上网电价补贴,该项补贴不包括生物质电厂),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秸秆量给予每吨5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第三、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补贴。
对购置高性能拖拉机和秸秆专用机具的各类购机主体,在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照所购机具前2年市场最低售价的20%给予累加补贴,总补贴额不超过机械销售价格的50%享受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县级负责组织所购机具补贴审核发放,并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三年行动计划”既定补贴政策。
为维护政策稳定性,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兑现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和秸秆原料化利用等补贴政策,适当调整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政策。
(1)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补贴。按照年产0.25万吨投资100万元、年产1万吨投资300万元、年产2万吨投资590万元的建设标准,分别按照投资额度的70%、50%和30%给与定额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2)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建设补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新建并已经投产运营的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按项目设计能力一次性给予每吨秸秆100元的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1:1的比例分担。
(3)生物质炉具购置补贴。对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和肇源县户用生物质锅炉按照每台2100元计算,给予70%补贴。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比例分担。
第五、秸秆离田作业补贴。
为确保2019年秸秆全部离田,剩余暂得不到利用的秸秆拟进行离田作业环节补贴(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秆离田利用补贴的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玉米每亩补贴15元、水稻每亩补贴10元,省级和市、县(市、区)按4︰1的比例分担。
三、2023秸秆焚烧政策?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秸秆系指小麦、水稻、玉米、薯类、油料、棉花、甘蔗和其他杂粮等农作物秸秆。
第三条 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工作。
第四条 禁止在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和省辖市(地)级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焚烧秸秆。
省辖市(地)级人民政府可以在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人文遗址、林地、草场、油库、粮库、通讯设施等周边地区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
秸秆禁烧区范围:以机场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的地带。
因当地自然、气候等特点对秸秆禁烧区界定范围做调整的,由省辖市(地)以上人民政府会商民航、铁路等有关部门划定,未做调整的,严格按前款执行。
第五条 禁烧区以乡、镇为单位落实秸秆禁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公布秸秆禁烧区及禁烧区乡、镇名单,将秸秆禁烧做为村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禁烧区乡镇名单由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各地应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开发、秸秆气化、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和秸秆工作。
四、河南秸秆回收政策?
河南秸秆回收补贴包含2种。其中,秸秆离田利用补贴为根据其当年实际利用玉米、水稻秸秆量,省级给予每吨2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400万元;秸秆离田后残余物处理补贴,省级每亩补贴10元。出现焚烧秸秆、焚烧残余物情况的地块,不得发放补贴。
五、玉米秸秆回收政策?
目前我国北方陆续进入春耕备耕时节,以前秸秆经常一烧了事!后来被村干部看住只能粉碎。但您知道玉米秸秆处理国家有哪些补贴政策吗?近日,农业部提出以下补贴政策。
第一,购买粉碎机器补贴。
据悉,补贴粉碎还田机6.72万台,安排补贴资金2.25亿元、补贴捡拾压捆机0.83万台。这个补贴怎么领呢?这么补贴其实就是农机补贴中的一个分支。
第二,秸秆养畜示范补贴。
国家长期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建设,截至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8.5亿元,建设秸秆养畜示范县超过1000个。快去当地政府咨询一下自己所在区域是否在补贴范围内吧。
第三,秸秆热解气化、秸秆生物气化、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等燃料化利用技术补贴。
简单的说,就是自己弄一个沼气池也可以申领补贴。2008-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资金对利用秸秆生产木塑、人造板项目给予支持;2014-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以切块下达的方式,支持粮棉主产区和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代木(人造板、木塑)、秸秆生产食用菌、秸秆纤维原料等项目建设。
除此之外,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对利用秸秆等生产电力、热力及燃气,实行所得税优惠。在劳务增值税优惠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对利用农作物秸秆等生产电力、热力的,实行增值税优惠。2015年,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土地和用电政策等方面完善落实有利于秸秆利用的政策。
六、玉米秸秆再生能源该选什么专业?
1.能源与动力工程
这是一个传统的工科专业,一直以来被考生们追捧。这个专业主要培养在能源、动力、环保等领域的专业人才,而这三大领域也都是国家重点关注的领域,所以能源与动力工程也被称为“万金油”专业,在很多行业均有用武之地。
2.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也越来越大,各个领域都要求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而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正是迎合了国家政策,将能源、环境与控制多学科交叉融合,清洁能源生产、能源转换利用和环境保护、制冷与空调、新能源开发等领域都离不开这个专业的人才。
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是教育部于2011年才批准设立的,主要学习新能源的种类和特点、利用的方式方法、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
七、小麦秸秆补贴政策?
秸秆产业化利用即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才给予奖补,按48元/吨标准补,经县农业农村局核查,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八、秸秆喂牛最佳政策?
最佳政策是秸秆做成饲料,给牛食用
九、安徽秸秆新政策?
安徽省政府曾经颁布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其中规定禁止在农田、城市公园、居民区等区域内焚烧秸秆。同时,安徽还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予以奖励,如实施秸秆还田、秸秆还林、秸秆还牧等措施。
十、2021山东秸秆回收政策?
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夏收工作已近尾声,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为进一步遏制秸秆焚烧现象,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济南市坚决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21〕7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的工作部署,全力抓好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禁烧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市级督查、区县检查、乡镇监管、村居落实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作用,尤其是镇街、村居履行秸秆禁烧职责。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印发明白纸、宣传册、悬挂各类标语、宣传车广播等多种有效方式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禁烧的有关法律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禁烧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形成舆论攻势,营造浓厚的禁烧氛围,引领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
人防技防结合,加强执法监管。济南市禁烧办成立4个秸秆禁烧现场监察组驻点包片,利用无人机航拍、地理信息、计算机技术和管理平台等手段实时监测秸秆焚烧情况,对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巡查,对其他区域进行不定时抽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处置。区县、镇街严格落实“六定”要求,组建巡查执法队伍,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部分区县采用无人机航拍、高清视频监控等方式监测秸秆焚烧情况,提高综合监管效能。
开展督导巡查,落实边督边改。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成立6个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区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传导压力,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督导过程中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督促有关区县即刻进行整改,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火必禁、有烟必查、违法必究”的“零容忍”原则,对省生态环境厅卫星遥感监测、市禁烧办现场监察组发现或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查实的焚烧秸秆“第一把火”,坚决做到从快从严处理。对未按规定落实禁烧要求,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组织不严密,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按照鲁政办发明电〔2021〕7号文件要求,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