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为以下几类:
一级分类包括:
1. 可回收物:如织物、瓶罐、纸类、塑料、金属和玻璃等。
2. 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需特殊安全处理。
3. 大件垃圾:如家具、家电等大型物品。
4. 可堆肥垃圾:如厨余垃圾等有机废弃物。
5. 其他垃圾:如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6. 可燃垃圾:指可燃烧的垃圾,如部分厨余垃圾和部分塑料等。
二级分类具体包括:
1. 织物:如废旧衣物、布料等。
2. 瓶罐:如塑料瓶、玻璃瓶等。
3. 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
4. 电池:如废旧电池。
5. 纸类:如废纸、办公用纸等。
6. 塑料:如塑料袋、塑料包装物等。
7. 金属:如易拉罐、牙膏皮等。
8. 玻璃:如玻璃瓶、碎玻璃片等。
以上分类有助于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减少垃圾处理对环境的污染。如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可参考《固体废弃物控制工程》等专业书籍。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