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21
2024
0

执法督查原则?

一、执法督查原则?

执法督查是一项重要的政府职能,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依法督查:执法督查必须依法进行,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2. 公正公开:执法督查应当公正、公开、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偏见和歧视。3. 实事求是:执法督查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不得主观臆断或歪曲事实。4. 注重实效:执法督查应当注重实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5. 接受监督:执法督查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督查过程和结果,接受公众和媒体的评论和建议。6. 严格程序:执法督查应当严格遵守程序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审查、处理和反馈等环节。7. 尊重人权:执法督查应当尊重人权,保护被督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或侵犯他人隐私。8. 保守秘密:执法督查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不得随意泄露信息或侵犯他人隐私。9. 协调配合:执法督查应当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形成合力解决问题。10. 遵守纪律:执法督查人员应当遵守纪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上是执法督查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对于保障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条例?

垃圾分类采用了四分法(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要求将厨余垃圾进行独立分类投放,一是我国居民生活垃圾有一个突出特点,厨余垃圾占比较大、含水率高、易腐烂发臭,单独分类出来,尽快收集处理,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

二是厨余垃圾热值偏低,不仅导致焚烧成本增高,而且不利于焚烧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还需增加污水处理的费用。

三是厨余垃圾单独分出来,减少对可回收物的污染,进行资源化利用,可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四是已开展厨余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小区如梅林一村、侨香村等,分类效果非常好,已超过人均厨余垃圾0.1kg/日。

三、行政执法中队垃圾分类职责?

行政执法中队有垃圾分类职责。因为现在社会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垃圾分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保措施之一,而行政执法部门作为政府的执法机构之一,自然也需要承担垃圾分类的职责。行政执法中队需要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同时也需要向社会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垃圾分类意识。除了行政执法中队,还有很多其他部门也承担着垃圾分类的职责,例如环保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等。大家都需要共同努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地和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目标。

四、吉林省垃圾分类执法条例?

吉林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强化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置,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城市品质,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按照地级城市要求同步推进。

  二、重点任务

  (三)制定实施方案。2019年6月底前,各地级城市要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等。2019年底前,各城市要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长春市要完善既有实施方案,持续抓好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长春新区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制定更高标准、更加严格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

  (四)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地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并逐步扩大到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落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加大考核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夯实学校教育基础。各地级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依托课堂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大平台,将生态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创编垃圾分类歌曲、歌谣、漫画、微视频等作品,加强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

  (六)开展青年志愿活动。各地级城市团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带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广泛凝聚培养青年环保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创新工作和活动模式,不断提升专业性和社会性,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体验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让绿色、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动员广大青少年在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地级城市妇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服务大政方针的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逐步提高知晓和参与率,引导家庭成员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八)开展示范片区建设。各地级城市要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发挥示范片区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三、加快实施分类系统建设

  (九)规范分类投放。各地级城市要以“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逐步做到干、湿垃圾分开,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单独投放比例。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热心居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居民在家庭滤出湿垃圾水分,研究专用容器盛放湿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湿垃圾无玻璃陶瓷、金属、塑料橡胶等杂物。鼓励定时定点投放,应根据居民生活习惯确定并公开收集时间段。启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纠错等工作,记录相关台账和数据。

  (十)落实分类收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社区要优化布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站点,配套标识明晰的分类容器,确保分类收集容器数量满足需求、分布合理,标志和标识要做到喷涂统一、规范、清晰,功能完善,并保持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与新建小区和区域开发建设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投用,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应同步配套设置分类收集设施,满足分类收集要求。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可设置独立的集中贮存场所,且具备防潮、防渗和防火等安全措施。鼓励在公众机构、社区、企业等设置可回收物临时存放点,对不同各类可回收物进行收集。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和社区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

  (十一)配套分类运输。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施分类运输,要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运输系统。分类运输车辆配置类别齐全,数量满足需要,标志标识喷涂做到统一、规范、清晰,明示所承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按规定时间、频次和路线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做好物业部门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衔接,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推广“车载桶装”、直运等密闭、高效的易腐垃圾运输系统,合理规划线路,增加运输频次,避免在装车和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有害垃圾根据区域产量合理安排收运频次,并按规定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定期进行分类收运。

  (十二)完善分类处理。各地级城市要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2020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动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处理设施能力短板,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现有处理设施不达标的,要尽快实施提升改造。按照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既有设施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等易腐垃圾的处理问题。加快生活垃圾清运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垃圾处理。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三)全面系统推进。各地级城市政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

  (十四)完善政策支持。推进《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为全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法规支撑。各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订工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规支撑;要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体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政策保障。

  (十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级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十六)强化督促考评。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建立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提高考核权重。建立工作信息月报、季度考核通报制度。

五、垃圾分类柔性执法:提高垃圾分类执行效果的新方法

什么是垃圾分类柔性执法

垃圾分类柔性执法是指在垃圾分类管理中采用一种灵活的执法方式,既能保证垃圾分类规定的执行,又能照顾到居民的实际困难和特殊情况。

为什么需要垃圾分类柔性执法

在当前社会发展中,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环保任务。然而,严格执行垃圾分类规定并不总是那么容易。许多居民面临着诸如时间安排、空间限制、生活习惯等困难,在执行垃圾分类时可能遇到阻力。为了提高垃圾分类的执行效果,垃圾分类柔性执法应运而生。

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核心原则

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核心原则是平衡管理方的权益与居民的实际困难。具体而言,柔性执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宽泛的分类标准:垃圾分类标准应宽泛而灵活,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居民的实际情况。
  2. 分阶段的执行措施:可以考虑分阶段实施垃圾分类规定,给居民充分的时间适应。
  3. 差异化的罚款制度:根据垃圾分类执行情况的差异,对不同居民采取不同的罚款力度。
  4. 科学的宣传教育:通过科学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行的自觉性。

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优势

垃圾分类柔性执法具有以下几个优势:

  • 增加执行的可行性:垃圾分类柔性执法能够解决居民面临的实际困难,提高居民执行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 减少管理成本:柔性执法可以减少管理方对垃圾分类的监管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
  • 提高环保效果:通过更好地平衡管理方和居民的利益,垃圾分类柔性执法能够让更多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从而提高环保效果。

如何推进垃圾分类柔性执法

推进垃圾分类柔性执法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定专门针对柔性执法的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操作程序。
  2. 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对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理解和认同。
  3.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评估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执行效果。
  4. 完善配套措施:配合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推进,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和政策支持。

垃圾分类柔性执法是提高垃圾分类执行效果的一种新方法。通过平衡管理方和居民的权益,垃圾分类柔性执法能够解决居民在执行垃圾分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高执行的积极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柔性执法,提升垃圾分类的管理水平,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本文能够增加您对垃圾分类柔性执法的了解,为实现更好的垃圾分类管理贡献一份力量。

六、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重要职责和作用

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重要职责和作用

垃圾分类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环保任务。为了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职责显得尤为重要。垃圾分类督查人员是指被聘用或委派担任监督和检查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他们的作用不仅仅是执行督查任务,更是推动垃圾分类理念的普及和落地的关键。

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主要职责

首先,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情况。他们需要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地,检查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情况,核实各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方式,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其次,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他们负责组织并参与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对垃圾分类分类不准确、收集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的情况进行发现和整改,及时向上级报告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此外,垃圾分类督查人员还需要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他们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和培训班等形式,向居民、学生和从业人员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

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作用

首先,垃圾分类督查人员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者和执法者,能够保证垃圾分类的规范执行。他们的存在和工作将有效避免垃圾混合倾倒和乱丢乱扔的现象,保持社区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其次,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工作将有效推动垃圾分类理念的普及和落地。通过宣传和培训工作,他们能够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能力,让更多人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此外,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发现和整改工作对于垃圾分类制度的完善和改进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通过反馈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能够帮助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管,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优化。

总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通过监督、检查、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确保垃圾分类制度的有效执行,并推动垃圾分类理念的普及和落地。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措施,共同推动垃圾分类事业的发展。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您能更好地了解垃圾分类督查人员的重要职责和作用,以及他们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中所起到的关键作用。垃圾分类是一项持久而重要的环保任务,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共同为创造洁净、美丽的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七、督查证和执法证的区别?

督查证和执法证都是与公共安全和行政管理相关的证件,但它们在执行职能和目的上有明显的区别。

督查证主要用于对某个机构或组织的监察工作进行督导和督促,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它代表的是一种监督职能,旨在通过预防和管理来维护规范运行的机制,以柔性手段为主1。

执法证则是一种授权证明,表明持证人有权利执行特定的行政执法任务。执法证的持有者在进行执法工作时,必须遵循法定权限和流程,并且有时可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物品、罚款甚至刑事拘留等1。

此外,执法证的分类更为广泛,涵盖了从消防执法到公共事业执法等多个领域的执法资格,它不仅体现了执法人员的权威性,也是他们在执法工作中合法执行职务的重要凭证2。

总结来说,督查证更多地关注于监督检查和预防问题的发生,而执法证则侧重于实际解决问题,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1。

八、什么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九、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什么系统?

生活拉圾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十、垃圾袋如何分类垃圾分类?

垃圾可分生活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