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垃圾分类指南:昆山市垃圾分类清单及操作指南
昆山市垃圾分类清单及操作指南
垃圾分类是一种日益受到重视的环保行为,而在中国,昆山市一直以来都在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为了帮助市民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垃圾分类要求,我们为您提供昆山市的垃圾分类清单及操作指南。
第一类 厨余垃圾
- 含义:厨余垃圾主要指食材、菜叶菜根、剩饭剩菜等易腐烂的生活垃圾。
- 操作指南:将厨余垃圾装入专用垃圾袋或容器,密封后投放至小区指定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中。
- 注意事项:厨余垃圾要保持水分,避免干燥,不应包装在塑料袋中。
第二类 可回收垃圾
- 含义: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金属、玻璃等能够再次利用的垃圾。
- 操作指南: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清洁后投放至小区指定的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中。
- 注意事项:废纸应保持干燥,压缩后再投放;塑料物品必须清洗干净,切割成较小的块状;玻璃物品要注意封装。
第三类 有害垃圾
- 含义:有害垃圾包含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垃圾。
- 操作指南:将有害垃圾放入小区指定的有害垃圾集中容器中,或者送至当地指定的有害物品回收站处置。
- 注意事项:有害垃圾在投放时要小心,避免破损、泄漏,并注意分类投放。
第四类 其他垃圾
- 含义:其他垃圾主要指无法归入前三类垃圾的生活垃圾。
- 操作指南:将其他垃圾装入专用垃圾袋或容器,密封后投放至小区指定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 注意事项:对于有易腐垃圾的,可在投放前封装,避免滋生细菌和蚊蝇。
以上是昆山市的垃圾分类清单及操作指南,我们希望通过这份指南能够帮助您更好地掌握垃圾分类要求,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去。垃圾分类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履行的责任,通过正确分类垃圾,我们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我们的家园。
感谢您看完这篇文章,希望这份垃圾分类指南能给您带来一些帮助。
二、昆山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引导激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发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激励机制,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根据《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昆山市域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的引导激励工作,引导激励对象为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家庭和相关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已纳入昆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考评体系的涉农社区、村不在本办法的引导激励范围内)。
第三条 引导激励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表彰引导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方式。
第四条 各区镇可根据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成效和实际情况,适当扩大引导激励范围和程度。因扩大引导范围而增加的资金,由各区镇自行承担。
第五条 市生活垃圾分类办负责指导全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的引导激励工作,按规定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相关部门推荐的名单进行复审确认并拨付引导激励资金;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引导激励工作,按照规定开展辖区年度引导对象的初审评价工作;市纪委监委负责对全市引导激励工作开展督查;市财政局负责对市级引导激励资金使用开展绩效评价。
第六条 各相关单位应当加强宣传报道和社会监督,积极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出席各类主题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社区(村)的引导激励措施
第七条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行政村),申请引导激励的,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所属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每季度进行综合评选,推荐排名前10%的非涉农社区(行政村)。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对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推荐的社区(行政村)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标准另行发布),取前20名的社区(行政村)进行表彰。
(二)拟推荐社区(行政村)当季度不得被所属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列入过生活垃圾分类“红灰榜”的灰榜当中;当年度列入过灰榜的社区(行政村)必须在后续月度评价中连续两次评入“红榜”方可参与评选(社区、行政村总数少于5个的不受此条限制)。
第八条 获得引导激励的社区(行政村)将获得:
(一)通报表扬。
(二)当季度给予引导激励资金20000元,其中社区(村)书记(主任)及生活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各获得20%(同一人兼任的最多获得30%),其余资金由社区(行政村)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统筹分配。
(三)优先推荐申报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第三章 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的引导激励措施
第九条 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成效显著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申请引导激励的,该小区必须已通过《昆山市“三定一督”居民小区运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验收,且管理责任人已全权接手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负责核实)。
第十条 获得引导激励的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将获得:
(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小区”的管理责任人获得5000元一次性奖励。
(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管理责任人获得20000元一次性奖励。
第四章 家庭的引导激励措施
第十一条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且成效显著的家庭,申请引导激励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遵纪守法,邻里关系和睦,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准确分类投放垃圾,带头绿色低碳生活,且当年度被纳入过所属社区(行政村)的居民(村民)光荣榜。
(二)积极参与所居住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或秩序维护等服务活动,当年度不少于1次。
(三)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可委托下属社区(行政村)进行初审推荐,由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每月上报的家庭数不得超过属地居民小区总数。
第十二条 获得引导激励的家庭将获得:
(一)授予“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月度最美家庭”荣誉称号。
(二)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纪念奖品。
(三)优先推荐申报参评“昆山市最美家庭”。
第五章 个人的引导激励措施
第十三条 积极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且成效显著的个人,包括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专职机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督导员、环卫工人以及其他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申请引导激励的,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志愿者身份参评的,必须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当季度相关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者管理系统记录作为依据)。
(二)以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非政府购买服务的)身份参评的,必须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当季度相关督导服务时间不少于60天(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负责认定),且所督导小区至少已通过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合格小区的验收。
(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办公场所、农贸市场、医疗机构、星级酒店、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学校、大型商超、宾馆饭店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参评的,所在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已通过相关市级部门的验收。
(四)其他人员参评的,必须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的宣传引导、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等相关工作不少于半年,业务熟练且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五)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因工作推进不力导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或被苏州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查实的,该单位当季度不得进行推荐。
(六)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各专业组牵头单位和市城管局每季度各推荐5名,同时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每季度根据督查评价结果统筹分配共计110个推荐名额至各相关单位。各单位每次推荐的环卫工人、督导员、志愿者或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等一线工作者不得少于80%。
(七)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每次推荐的个人名单如有重复的,以各相关部门推荐的名单优先,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重复上报的名单将予以作废处理。
第十四条 获得引导激励的个人将获得:
(一)授予“昆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工作季度之星”荣誉称号。
(二)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纪念奖品。
第六章 引导激励程序
第十五条 家庭的引导激励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具备条件的家庭应当主动向所属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公示满7天后,将公示合格对象于每月10日前上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并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办集中申请奖品。公示期内如有投诉经查实的,各推荐单位应当重新组织推荐和公示。
(三)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将奖品划拨至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由其发放至引导激励对象。
第十六条 社区、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和个人的引导激励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具备条件的单位、社区(行政村)、居民小区管理责任人和个人应当主动向相关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或相关部门按规定将初审合格对象于每季度底前上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办。
(三)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按规定开展复核后将拟引导激励名单在媒体上公示7天;公示期如有投诉经查实的,应取消引导激励资格。
(四)经公示无投诉或投诉未查实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应当及时通报该批次引导激励对象。由各推荐单位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办集中申请上季度的激励资金或奖品,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审核通过后将激励资金(奖品)划拨至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初审)单位发放至引导对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挪用或截留引导激励资金(奖品)。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将把引导激励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督查评价体系中;市纪委监委、财政等相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对各相关单位上年度的生活垃圾分类引导激励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推荐单位每季度应对上季度的引导对象进行抽样复查。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引导激励对象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或者引导激励对象的推荐单位进行实名书面投诉;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或者引导激励对象的推荐单位收到有关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应当及时纠正或取消引导激励资格。
第十九条 单位或个人通过弄虚作假获得引导激励的,由各推荐单位负责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予以公开,同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或相关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获得推荐或引导激励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应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涉嫌违法违纪的应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相关部门。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引导激励范围和引导激励类型。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应当以本办法为依据,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认定标准或工作细则,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生活垃圾分类办负责解释,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暂行1年。
三、什么是垃圾分类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一般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四、垃圾袋如何分类垃圾分类?
垃圾可分生活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
五、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什么系统?
生活拉圾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
六、垃圾分类怎么分类?
大连市自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分类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就是垃圾中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主要包括未被污染的废纸、废金属、废玻璃、废塑料、织物和瓶罐等。 易腐垃圾:就是容易腐烂变质的有机物垃圾。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居民家中产生的菜梗菜叶、剩饭剩菜、残枝落叶等。 有害垃圾:就是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油漆、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 其他垃圾:去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以外剩余的垃圾统称为其他垃圾
七、垃圾分类最详细的垃圾分类指导?
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衣物、金属。
厨余垃圾包括:剩饭剩菜、瓜皮果核、动物内脏、过期食品等易腐烂易粉碎食品垃圾。
有害垃圾包括: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废油漆及容器、杀虫剂等。
其他垃圾包括:渣土、卫生纸、烟头等。
八、垃圾分类垃圾桶颜色分类顺序?
垃圾分类垃圾桶颜色分别是绿,蓝,红,灰:。
九、垃圾分类直播:如何正确分类垃圾?
垃圾分类成为了社会热门话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垃圾分类。然而,很多人对于垃圾分类的正确做法还存在疑惑。那么,垃圾分类怎么直播呢?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解答。
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
首先,要理解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国的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每种垃圾都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和投放地点。
垃圾分类直播的步骤
其次,了解垃圾分类直播的具体步骤。首先,准备好直播设备,例如手机或摄像头。其次,选择一个适合直播的时间和地点。然后,主持人需要提前准备好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和宣传资料。在直播过程中,主持人可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讲解,答疑解惑,甚至可以进行现场示范。
直播内容建议
在直播过程中,可以邀请相关专家、环保人士或当地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讨论,给观众一些专业的垃圾分类建议。此外,还可以邀请观众参与互动,例如提问、讨论和分享垃圾分类的心得体会。
影响力与效果
垃圾分类直播可以通过直观的方式向观众展示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起到直观宣传教育的作用。特别是对于一些垃圾分类意识薄弱的地区或人群,直播的形式更容易引起大家的重视。随着直播平台的流行,垃圾分类直播也可以借助直播平台的流量和传播效应,扩大影响力,提高垃圾分类的普及率。
通过垃圾分类直播,我们可以帮助更多人正确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在社会上的更好开展,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谢谢您阅读本文,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垃圾分类直播的操作方法和意义。
```十、垃圾分类问题,垃圾车为什么没分类?
是的,这个其实可以说是政府的不作为。
为什么垃圾车不分类?
目前,很多城市的垃圾清运并不是政府的。而是属于某个或者某几个公司。而且还可能存在层层转包的情况。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们这里就这样层层转包。如果垃圾车要分类,那么势必要增加成本。不仅仅是买车,还需要顾员工。那么为什么不一趟趟分开跑?如果分开跑,那么油费,时间成本上升,如果本来一辆车一天可以跑20个小区,结果只能跑一个小区。而且小区内的垃圾堆放时间也增加了。这个其实也是政府在外包垃圾清运时没有明确需求。又或者学习下岛国,不同的日子运送不同的垃圾。
然后我们再说焚烧厂。焚烧厂也是属于公司的。属于盈利性公司。每焚烧多少垃圾,政府给多少钱。注意,这个垃圾数量多数是以吨为单位,所以,含水量高又怎么了。
其实,含水量高对于垃圾焚烧是有影响的。垃圾中会含有大量的塑料,橡胶之类的物品,这些东西在焚烧的时候如果温度达不到要求,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比如二噁英。那么,当被焚烧的垃圾不够理想,也就是可燃物少或者含水量高或者热值低之类,在焚烧的时候为了提高温度,就需要添加辅助燃料,一般是轻柴油。这个就增加了成本。
咳咳咳,以下纯属我的胡说八道。你们可以当故事看或者当笑话也行。本人不对以下内容负责。当然。以上内容也是我胡说八道,我也不负责。
上面说到添加柴油会增加成本,那么怎么办呢?很简单的问题么。我不加就好了啊,又不是烧不起来,产生点二噁英之类的又有什么关系。又不影响赚钱,对吧。就算有什么癌症村之类的,那是他们体质不好啊,谁知道他们乱吃什么东西了。再说了,现在人得癌症的多了去了,凭什么说是焚烧厂的锅啊。
本地人为什么不反抗?哈哈,枪杆子里出政权啊。也不看看谁拳头大。
至于说监管?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