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月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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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垃圾的利与弊

焚烧垃圾的利与弊

利是垃圾少了。

弊是造成了空气污染,污染环境。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一次性塑料废弃物是很难收集的,如堆肥袋、垃圾袋、超市、早市用的轻型塑料包装袋等... 从而对那些量大、分散、脏乱、难于收集或即使强制收集经济上不合理的一次性塑料产品,推荐采用可降解塑料

废物利用

合理布置垃圾处理站点、公共厕所 应健全垃圾处理站点网络(尤其是公共场所),让人们垃圾有处可弃,减少因无垃圾站(箱)而导致的垃圾随意丢弃。

一是加强管理。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

国家对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规定

1. 自2008年6月1日起,中国实施了全国性的限塑政策。根据该政策,商品零售场所,如商场和超市,不得向顾客免费提供塑料袋。

2. 2020年7月10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强化了限塑令。这一举措旨在加强塑料污染的治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法律支持。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06条,任何违反国家有关禁止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商家,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的商家,将受到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的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67条规定,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能依法履行职责,例如未作出行政许可或办理批准文件、包庇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封扣押、对违法行为未予查处或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此外,如果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