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0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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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体系包括哪些监督?

一、监督体系包括哪些监督?

国家监督体系包括:(1)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主要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监督。

      (2)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这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体的监督,比如来自上级政府的监督。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

       社会监督体系包括:(1)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在我国包括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的监督等。

     (2)社会舆论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主要指借助传媒手段进行的新闻舆论的监督,是最能体现社会监督的广泛性、公开性和民主性的监督,能够十分有效地影响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起到其他监督形式无法替代的作用。

     (3)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人民群众直接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的基础和力量源泉。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监督国家机关运用公权力的行为。

二、监督体系的作用?

(1)从政府接受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关系看,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权力一旦缺少监督就容易超越法律的界限,违背依法行政的要求。

(2)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建立健全制约和监督机 制。这个机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

(3)对政府的意义(四个“打造”)。

①打造科学政府: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政府科学民主决策。

②打造高效政府: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

③打造廉洁政府:有利于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保证清正廉洁。

④打造威信政府:有利于政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从而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4)“阳光工程”。

①含义: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②作用: 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协调各方面利益,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③意义:A.有利于增强政府工 作的透明度,便于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B.有利于群众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五维监督体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廉洁市监建设目标,从风险防控、层级监督、智慧监督、监督制度、监督责任等五个维度入手,着力强化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努力营造干部清正、单位清廉、政治清明的市场监管环境。

一、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梳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所有权力事项,围绕市局相关处室涉及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抽检安排等重点职能,以及事业单位涉及的检验检测、收费流程、样品处置、仪器设备购买等重点环节,查找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等级程度将权力事项分类分级梳理风险责任,制订相应个性化防控举措,形成市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汇编,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实现由“被动查”为“主动防”。

二、构建层级监督体系。根据机关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的风险等级程度,将权力事项分为四个类别,一至三类风险等级事项分别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统筹监督力量、牵头实施监督,第四类事项由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同时,实行申报提请监督制度,一至三类风险等级事项事前由各实施主体填报申请监督表。直属事业单位建立职工民主监督小组并向单位职代会报告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力量。

三、建设智慧监督体系。依托正在建设的市场监管数据中心,建立阳光智慧监管系统。积极搭建全市市监系统仪器设备采购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将所采购仪器设备的信息资料第一时间上传到平台,实现工作资源共享、信息阳光公开。统一建立专家数据库,开发专家随机抽取、产品质量随机抽检以及随机抽查执法等软件模块。推广运用检测费用管理平台,规范收费标准、打折及样品处置行为。借助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布市监系统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告知书和廉政监督举报单,联动治理基层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问题。

四、完善监督制度体系。根据全面从严治党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局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先后引发市局系统办公耗材、车辆维修保养定点采购等制度。指导督促直属事业单位以小制度养成大规矩、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量化内部考核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专家评审费管理规范、招投标管理制度、样品处置规范管理办法等,形成一套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五、明晰监督责任体系。建立科学定责、严格履责、日常督责、规范考责、严肃问责在内的责任管理链条并实施闭环管理。对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季度督查。运用“小巡察”方式对6个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健康体检,每5年开展一轮。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开展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形成问责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效应。

四、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包括哪些监督?

根据国有企业监管归口的不同,我国国有企业现有的监管格局主要可划分为三类:

  1.由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央企”);

  2.由财政部监管的三类国有企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中央金融企业、以及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的其他国有企业;

  3.由地方(地方国资委、地方财政部门、地方文化资产监管部门等)监管的地方国有企业。

五、什么是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

监督体系包括司法监督,权利监督,行政监督。

举例:

司法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行政监督,归家审计机关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

权利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

保障体系的基本内容:

(1)社会保险制度。指由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和失业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2)社会福利制度。广义上与社会保障同义,狭义上指由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向全体公民普遍地提供资金帮助和优化服务的社会性制度。

(3)社会救济制度。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

(4)社会优抚制度。指国家依法定的形式和政府行为,对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实行的具有褒扬和有待赈恤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

六、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包括?

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的工作,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使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广泛开展树立身边典型,学习身边先进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引导教师树立高尚道德情操。组织开展“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表彰师德标兵等活动,全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各学校要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积极利用本校网站、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模范事迹,展示全区教师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教师整体形象的认同感和美誉度。要密切联系教学实际和教师需求,注重解决师德师风建设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改、学有所变。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成立督查小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设立师德师风投诉公开电话,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事必查、查实必究。

各校要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向家长发放师德师风评议卡或调查问卷,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等组成师德师风监督员,加大对师德师风的监督力度,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广泛争取社会的支持。

七、大监督体系的由来?

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国有企业现有的监管模式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以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大监督"体系构建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新常态"。

国资委通过对大监督体系构建的组成主体特点以及不同工作模式进行分析。进而结合中核集团的实际,提出中核集团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总体思路。

八、我国监督体系包括哪些?

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是我们党首次把“四个监督”作为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明确提了出来,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探索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重要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总结,是立足新时期我国权力运行现状、从权力的结构和运行机制上作出的创新性探索,表明我们党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

扩展资料:

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能和优势,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党内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和程序性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这四种监督,既目标一致又相对独立,既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既相互制约又共同作用,各有各的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彼此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严谨周密的监督网络体系,形成了监督的整体合力,发挥出监督的整体优势。

九、如何构建乡村监督体系?

构建乡村监督体系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维护农村稳定和完善乡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要建立健全乡村立体监督防范体系:

一要分层聘请、遴选多方监督人员,健全监督动力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要制订制度,明确多种监督内容;

三要创新载体,丰富多种监督方式,拓展监督维度,使监督贯穿于乡村公共权力运行全过程。

十、监督体系的架构内容?

党内监督体系包括: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

党员履行监督义务包括:

(一)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二)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三)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四)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